2月15日晚間,中國恒大(03333.HK)和恒大物業(06666.HK)發布關于恒大物業約134億元的存款質押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一事的獨立委員會獨立調查結果。
根據公告,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02日期間,恒大物業的6家附屬公司(分別是金碧物業、金碧恒盈、金碧華府、恒大恒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恒康)通過銀行1-8(8家中國境內商業銀行),為多家第三方公司(作為被擔保方)融資提供該質押,相關的資金通過部分被擔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扣除費用后)劃轉至中國恒大。總體而言,自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因質押擔保期限屆滿,觸發質權實現條件,被銀行強制執行的恒大物業附屬公司存單質押的總計價值為134億元。
3組總計134億元的存款質押擔保
該筆質押分為3組,具體來看,第一組存單質押擔保為20億元。
2020年12月,金碧物業(恒大物業的附屬公司)通過在銀行1的3個月定期存款,為一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額為20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使該第三方公司獲得等額的銀行票據。在扣除和抵銷了中國恒大集團支付的相關費用后,金額為19.5275億元的資金通過一通道公司間接轉至中國恒大。恒大地產向恒大物業出具一份日期為2022年7月2日的確認函確認,中國恒大已將該資金還給該第三方公司,以解除存單質押擔保。
2021年3月,金碧物業通過在銀行2的6個月定期存款,為另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額為20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使該第三方公司獲得在扣除費用后的19.554億元銀行貸款。該筆資金通過通道公司間接轉至中國恒大。雖然沒有直接文件顯示資金被用于解除前述的定期存單質押,其他同期文件及恒大地產確認函表明這是資金的用途。該銀行貸款于2021年9月到期,但借款人未能償還該貸款。此后,金碧物業提供的人20億元存單質押被銀行2于2021年9月強制執行。
第二組質押擔保為27億元。2021年6月,金碧恒盈及恒大恒康(恒大物業的兩家附屬公司)通過在銀行3的定期存款,向6家第三方公司提供合計金額為27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使該第三方公司取得27億元的銀行票據。在2021年6月的同一時期,上述6家第三方公司中的一家,向中國恒大提供27億元,該資金隨后被用于向金碧物業作出同等金額的付款。金碧恒盈及恒大恒康提供的27億元存單質押擔保于2021年9月被銀行3強制執行。
第三組存單質押擔保為87億元。
2021年1月,金碧世家、金碧恒盈、金碧華府、恒大恒康(恒大物業的四家附屬公司)通過在銀行3及銀行4的定期存款,為16家第三方公司提供合計金額為80億元的定期存單質押擔保,使該第三方公司取得該兩家銀行的銀行貸款或銀行票據。在扣除費用后,金額為77.93875億元的資金通過不同的通道公司和肇慶恒晉(中國恒大集團一家關聯公司)間接轉至中國恒大。2021年7月上半月,某些第三方向該兩家銀行付款,以解除金額為80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
2021年7月和8月,上述提及的恒大物業的四家附屬公司與金碧恒康(恒大物業的另一家附屬公司)通過在銀行5–8的定期存款,為17家第三方公司提供合計金額為87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使該第三方公司從該等銀行取得銀行貸款或銀行票據。金額為87億元的資金通過不同的通道公司和肇慶恒晉間接轉至本集團。盡管從時間順序看,上文中的80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的解除首先發生于2021年7月的上半月,而87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則于2021年7月20日或之后才發生,現有的同期文件和恒大地產確認函顯示,87億元中的80億元最終支付給了為解除上述中所述80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而付款的第三方。同樣,剩余的7億元于2021年7月初被中國恒大用于償還中國內地的債務。從2021年9月到2021年12月,恒大物業附屬公司提供的金額為87億元的存單質押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夏海鈞、潘大榮及柯鵬等參與質押相關安排
對于此次質押的背景和原因,中國恒大稱,2020年12月中至下旬,基于集團的資金需求,集團提出開展一個專項融資業務,具體方案為利用附屬公司對外做質押,為第三方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第三方融資所獲取資金投入到集團,以支付在2021年2月的負債或應付款。該質押的目的是繼續利用專項融資業務,為集團的其他營運及財務需要獲得資金,包括支付在2021年不同時間點到期的負債及應付款。
涉及此次質押的人員為中國恒大時任執行董事夏海鈞和潘大榮以及公司及恒大地產時任的執行總裁柯鵬,三人參與了該質押的相關安排。鑒于此,董事會決議并要求他們辭職。經調查后,獨立委員會不建議恢復夏海鈞、潘大榮或柯鵬的原有職位。
獨立委員會認為,中國恒大存在著內控問題。包括:公司時任的某些董事所作所為并不符合公司對其董事的預期標準;公司雇員在促成該質押安排處理內部審批時所表現出的服從性,顯示需要更多有關一般合規要求的培訓,使得妥當的審核程序得以進行;附屬公司層面的一些批準交易者嚴重依賴內部項目負責人(即負責提起事項供審議的個人或部門)在尋求批準之前對擬進行交易承擔所有必要的合規檢查;由于公司或恒大地產的高級管理人員有參與有關交易或就有關交易發出指示,附屬公司層面的管理人員在促成交易時表現出高度的服從性。值得一提的是,一些雇員在訪談時提到,即使交易事項違反了正常程序,他們并沒有角色去質疑集團高級管理人員所了解和推動的事項;批準交易者應就這些交易的不尋常情況提出詢問;恒大物業和中國恒大共用處所保管公司印章,以及使用相互連通并有時重疊的用印審批系統,使得恒大物業附屬公司的公司印章有可能在獲得公司或恒大地產的高級管理人員批準,但未得恒大物業管理層批準的情況下被使用。
中國恒大稱,公司正與恒大物業商討償還該質押所涉及款項的方案,方案主要通過集團轉讓資產給恒大物業抵銷相關款項。在有關償還方案落實后,公司將發出進一步公告。(澎湃新聞記者 李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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