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起源于美國1890年頒布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自那以后,世界各國政府就開始與各行各業的巨頭斗智斗勇。從洛克菲勒到卡耐基,從摩根到微軟,反壟斷的大刀一次又一次揮出,不僅震懾了那些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也割斷了阻礙市場公平競爭的繩索。進入數字經濟時代,科技巨頭日益成為全球反壟斷的重點監管對象,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美國對臉書、蘋果、谷歌和亞馬遜四大科技巨頭發起的反壟斷調查。正如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主席大衛·西西林在反壟斷聽證會上所言:“產業變了,但是壟斷巨頭的行為沒有本質變化。我們不應該向網絡經濟的‘皇帝’低頭。”
美國重罰寡頭企業
指控認為,蘋果、谷歌、亞馬遜和臉書這4家科技巨頭在智能終端、搜索引擎、數字廣告、社交媒體、電子商務等領域處于絕對統治地位,是阻礙競爭和創新的“元兇”。
回顧歷史,美國對反壟斷的認識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其處理壟斷企業的基本原則可以概括為“絕不低頭,毫不手軟”。
根據美國反壟斷法,一旦企業被裁定有壟斷嫌疑,將可能面臨罰款、監禁、賠償、民事制裁、強制解散、拆分等多種懲罰。司法部可直接對涉嫌壟斷的企業提起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可以直接進行裁決或提起民事訴訟。此外,受損企業或普通消費者可直接對涉嫌壟斷的企業提起民事訴訟,并要求損失賠償。
1911年,洛克菲勒標準石油公司被肢解為34家獨立石油公司。上世紀30年代,金融巨頭摩根被拆分為兩家公司。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反壟斷步伐繼續加大。此舉使得IBM最終開放了標準并取消了產品捆綁銷售;AT&T被一分為八;微軟雖然通過訴訟避免了被拆分的命運,但也被迫改變了捆綁軟件銷售的模式,并向歐盟繳納了巨額罰款。
眼下,美國國內針對蘋果、谷歌、亞馬遜和臉書這4家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訴訟正如火如荼地開展著。從2019年開始,美國司法部宣布對科技行業展開廣泛的反壟斷調查。2020年7月,4家公司負責人均現身美國國會反壟斷聽證會。12月,谷歌陷入20年來最大規模反壟斷調查,46個州的總檢察長聯合指控并要求拆分臉書,蘋果商店則被稱作“公路劫匪”。
指控認為,這些互聯網科技公司在智能終端、搜索引擎、數字廣告、社交媒體、電子商務等領域處于絕對統治地位,是阻礙競爭和創新的“元兇”。
針對谷歌,美國司法部和11個州已對其提起訴訟,指控其通過搜索和廣告業務上的壟斷地位打壓對手,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其核心指控是利用壟斷力量捆綁在線搜索和相關市場的分銷渠道。比如,谷歌每年向蘋果支付高達80億美元至120億美元,讓谷歌成為Safari和蘋果手機上的默認搜索引擎。
同時,美國司法機構還指控谷歌和臉書兩家共謀“互不競爭”的行為違法。
針對臉書,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以紐約州為首的40多個州總檢察長組成的聯盟,分別指控其濫用在社交網絡中的主導地位,對潛在競爭對手采取反競爭收購。紐約州總檢察長萊蒂·詹姆斯稱:“臉書利用其統治地位和壟斷力量壓制了競爭力較小的對手,扼殺了競爭,而這一切都以犧牲用戶的利益為代價。”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請求聯邦法院發布永久禁止令,要求臉書剝離包括Instagram和WhatsApp在內的資產,將公司拆分。
針對蘋果,美國立法者指責其簡直就像“公路劫匪”。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主席大衛·西西林日前在談及對蘋果應用商店的看法時表示,蘋果能夠形成今天的市場地位并不是因為蘋果手機的市場份額,而是因為限制了用戶在服務購買方面的選擇。
就美國科技寡頭的不當行為,美國相關機構和世界其他國家的立法和監管部門一樣毫不手軟。大衛·西西林在針對4家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聽證會上說:“從洛克菲勒到卡耐基,從比爾·蓋茨到四大科技公司,產業變了,但是壟斷巨頭的行為沒有本質變化。我們不應該向網絡經濟的‘皇帝’低頭。”目前,大衛·西西林正在尋求制定新法規,以改革數字市場,并賦予反壟斷執法者權力。(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關晉勇)
德國施行預先干預
德國于2019年開始對《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第十次修訂。此次修訂賦予了德國聯邦反壟斷局一項新權力——對科技企業市場行為定性并在濫用行為發生前即可強制實施限制條例。這種預先干預模式使有關部門可以在壟斷形成前就采取行動,防患于未然。
德國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壟斷相關法律的國家之一。早在1896年,德國就制定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此后,德國又制定了《反限制競爭法》,該法于1958年生效,后經多次修訂。可以說,德國在反壟斷立法方面具有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
隨著互聯網企業和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德國政府意識到,現有法律已無法滿足相關機構對科技企業的反壟斷監管需要。因此,德國于2019年開始對《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第十次修訂。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針對平臺經濟和科技企業的行為進行更有效的規制,并通過擴大反壟斷主管機構的權限來實現這一目標。
具體來看,針對當前科技企業和平臺經濟迅速發展的現狀,此次修訂加強了反壟斷監管機構德國聯邦反壟斷局(也稱“德國聯邦卡特爾局”)的干預權。修訂案規定,德國聯邦反壟斷局不僅可以給數字平臺的競爭行為定性,判斷其行為是否帶有壟斷性質,還可以直接對涉嫌壟斷的行為進行規制。
同時,此次修訂還賦予了德國聯邦反壟斷局另一項權力——對科技企業市場行為定性并在濫用行為發生前即可強制實施限制條例。這種預先干預模式使得有關部門可以在壟斷形成前就采取行動,防患于未然。
此次修訂極大提升了德國反壟斷案件的處理效率,顯示出德國在數字經濟領域反壟斷立法實踐方面的先行意識。其探索也為歐盟提供了可參考的范本。
去年6月,德國聯邦法院裁定,臉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非法收集、處理用戶數據的指控成立,德國聯邦反壟斷局有權對其在德國境內的相關行為予以限制。這一裁決是近年來德國針對互聯網企業做出的一項重磅裁定,表明了德國在互聯網經濟領域向科技企業巨頭“宣戰”的決心。去年12月,德國聯邦反壟斷局又針對臉書在用戶使用Oculus虛擬現實眼鏡時強制要求登錄臉書賬戶一事發起調查。德國聯邦反壟斷局認為,這一強制登錄要求將虛擬現實眼鏡產品與臉書社交網絡強行捆綁,可能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近段時間,歐盟連續出臺了一系列針對科技企業的政策性文件。這些文件以“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為引領,試圖為互聯網企業在歐洲的市場行為制定更加嚴格的規則。
去年11月,繼給谷歌開出天價罰單后,歐盟又將矛頭指向另一互聯網巨頭亞馬遜。歐盟認為,亞馬遜利用其市場規模和數據方面的優勢地位,對平臺上規模較小的賣家形成了不公平競爭。
專家認為,近年來歐盟及其成員國針對互聯網巨頭在歐洲的市場行為采取了比較密集和有針對性的行動,希望通過一系列立法進一步規范大型科技企業的市場行為,防止其利用自身優勢形成壟斷。這是歐盟主要成員國在應對互聯網時代壟斷行為立法與實踐中邁出的重要一步。
不過,隨著平臺經濟的發展,該領域將面臨一系列新問題、新挑戰。這意味著,要更好地反壟斷,歐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駐柏林記者 謝 飛)
英國“青睞”科技巨頭
英國反壟斷部門——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對全球科技巨頭“青睞有加”。他們認為,互聯網平臺公司雖然能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便利,但其壟斷地位會阻礙市場發展,并對高度依賴平臺的消費者和企業造成傷害。
在英國脫歐之前,歐洲境內的反壟斷調查主要由歐盟委員會出面,英國國內反壟斷部門少有動作;脫歐之后,英國政府開始獨自面對來自全球巨頭的挑戰。鑒于此,近兩年,英國反壟斷部門——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出手頻繁。
從亞馬遜入股美食外賣平臺,到英偉達收購ARM,再到互聯網保險平臺,競爭和市場管理局不斷出現在各大媒體的頭條位置上。
相較其他行業企業,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對全球科技巨頭“青睞有加”。
去年底,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宣布對谷歌進行反壟斷調查,原因是“谷歌的瀏覽器修改計劃可能導致廣告收入更多流向谷歌系統,進而對其他競爭者形成打壓”。與此同時,該部門還對臉書開展反壟斷調查,重點聚焦臉書在網絡廣告市場和與社交媒體對手競爭過程中不合理使用用戶數據。此外,該部門還同步開展了對蘋果軟件商店的相關調查。
2020年年底,競爭和市場管理局表示,鑒于谷歌、臉書和其他具有“戰略市場地位”的科技公司的壟斷地位,未來會將反壟斷罰金上限調整為企業全球營收規模的10%。如果按照2019年的數據,谷歌和臉書最高可能分別面臨162億美元和71億美元的處罰。
高額處罰的背后與英國互聯網平臺環境密不可分。該機構此前的調研顯示,谷歌在搜索引擎和搜索廣告業務領域占據主導地位,臉書在社交媒體市場和顯示廣告業務領域占據主導位置。2019年,英國數字廣告業務規模為140億英鎊左右,其中80%都流向了谷歌和臉書。對此,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評價說,互聯網平臺公司雖然能夠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便利,但其壟斷地位會阻礙市場發展,并對高度依賴平臺的消費者和企業造成傷害。
為應對臉書和谷歌等科技巨頭濫用市場主導地位打壓競爭和阻止創新的挑戰,日前,英國政府宣布在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內建立數字市場工作組,專門強化監管。該工作組與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執法團隊密切合作,重點解決這些企業有損競爭的行為。與此同時,該工作組還將制定數字平臺行為規范,以保障高度依賴平臺廣告推廣吸引客戶的中小企業利益。(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蔣華棟)
南非加大執法力度
嚴格執法在一定程度上震懾了行業寡頭。這一點在民生消費領域表現得尤為明顯。比如,在罰款、應訴的壓力下,南非兩家主要電信運營商均降低了相關資費,共計為消費者節省超過30億蘭特。
南非《競爭法案》旨在“為所有南非人提供參與經濟的平等機會”。它于1998年出臺并生效,后經多次修訂。同時,南非設立了由3個機構組成的競爭法執法體系。南非還成立了負責仲裁的競爭法庭,并設立了競爭上訴法院。
南非《競爭法案》規定,違反法案的企業將被給予行政處罰,罰金不超過涉案企業年營業額的10%。2019年的競爭法案修正案顯示,對于屢次觸犯法案的企業,最高將被處以年營業額25%的罰金。
2016年,全球最大的鋼鐵生產商安賽樂米塔爾集團南非子公司與南非競爭委員會達成和解協議,同意支付15億蘭特(約合6.8億元人民幣)罰金,這是該委員會迄今為止開出的最大金額罰單。該公司承認,自2002年起按進口平價制定鋼價,并與同行分享商業敏感信息,合謀抬高南非鋼價。其操縱鋼價的行為被控“影響下游產業,涉嫌參與壟斷”。
嚴格執法在一定程度上震懾了行業寡頭。這一點在民生消費領域表現得尤為明顯。
2019年底,南非競爭委員會認定南非兩大電信運營商Vodacom和MTN涉嫌“雙頭壟斷”,要求兩家運營商降低移動數據費用。在罰款、應訴的壓力下,兩家運營商均降低了相關資費。以記者使用的Vodacom公司1GB包月流量為例,去年3月其資費從149蘭特降至99蘭特,今年4月再次降至85蘭特,降幅高達43%。該委員會表示,其與兩家運營商達成的降費協議已為消費者節省超過30億蘭特。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許多南非消費者希望通過食用生姜和大蒜來提高免疫力。這種做法雖缺乏科學依據,卻導致有關商品供不應求、價格飆升,“蒜你狠”“姜你軍”頻現,民眾對此頗多抱怨。今年3月,南非競爭委員會與當地零售業巨頭Pick n Pay超市簽署協議,限制超市生姜和大蒜的毛利率,并準備將限價政策推廣至更多超市及食品品類。
目前,南非數字經濟加速發展,平臺經濟的潛在風險也受到南非政府的關注。今年3月,南非競爭委員會宣布對電商、外賣、二手車、二手房、民宿等行業的主要公司進行調查。這一調查將持續約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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