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科指南〔2020〕21號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根據《上海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2020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項目申報指南。
一、征集范圍
專題一、“一帶一路”青年科學家交流
目標:重點資助“一帶一路”國家的青年科學家,來滬與我市機構合作開展科研工作,促進上海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科技交流與長期合作。
支持領域:自然科學領域。
執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經費額度:
1.為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30萬元。
2.其中50%的費用須全額用于外籍青年科學家。
申報要求:須接收1名國籍為“一帶一路”國家的青年科學家(不包括曾放棄中國國籍人員)來滬累計全時從事12個月及以上的科研工作,項目負責人須為中方科研帶教人員,外籍科學家不得作為項目責任人申報項目;外籍青年科學家應在國籍所在國家和地區擁有從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年齡應未滿45周歲(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承諾資助期間全時在滬從事科研工作;優先支持上海市科委已立項的“一帶一路”國際聯合實驗室申報。須提供外籍青年科學家的個人簡歷,包括: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聯絡方式,國籍證明(護照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發表的論文和成果、在項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英文材料須附中文譯稿)。
項目責任人要求:已承擔“一帶一路”青年科學家交流項目且未結題的不得申報。
評審方式:采用通訊評審方式。
專題二、“一帶一路”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
目標:依托上海市各類創新主體,與“一帶一路”國家科研院所、高校及企業建立長期深度合作關系,聯合承擔國家及上海市“一帶一路”科技合作任務,開展協同創新,服務國家戰略需求,進一步提升國家及城市創新能力、在“一帶一路”國家的科技影響力,研發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關鍵共性技術。
支持領域:優先支持疾病防控、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利用、現代農業等領域。
內容:實驗室合作各方之間開展人員互派交流、人才聯合培養;組織科學研討交流活動,開展科技資源共享;與“一帶一路”國家開展基礎研究與應用技術研究,并以國際聯合實驗室名義發表高水平論文;聯合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聯合研發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創新和探索等。
執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經費額度:
1.為非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150萬元。
2.申報單位若為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
限項規則:由各單位擇優限項申報。
申報要求:須提交其與外方合作伙伴簽署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具體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須注明簽字雙方的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及聯絡方式等具體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紙說明(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識產權等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約定的合作內容須與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相符。須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自籌經費投入保證書,同時保證中外企業間無授權使用專利(技術)、無互相擁有股份的技術轉移。
補充說明:申報內容與已獲本項目往年立項支持的聯合實驗室研究內容重合的不再重復支持。
評審方式:采用第一輪通訊評審、第二輪見面會評審方式。
專題三、“一帶一路”技術轉移服務領域合作
目標:以共建實體化、市場化運作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與科技園區為支撐和平臺,創新合作觀念與實施方式,形成促進適用技術轉移轉化的服務平臺,匯聚一批雙向科技創新與服務需求,推動技術跨國流動,促進跨區域創業。
內容:與“一帶一路”國家(地區)共建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拓展技術轉移協作網絡,搭建技術轉移信息平臺,開展各類科技服務及科技成果推廣。與“一帶一路”國家共建科技園區,搭建雙向孵化服務平臺。
執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經費額度:
1.為非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單位若為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
限項規則:由各單位擇優限項申報。
申報要求:1.須提交其與外方合作伙伴簽署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具體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須注明簽字雙方的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及聯絡方式等具體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紙說明(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識產權等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約定的合作內容須與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相符。
2.須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自籌經費投入保證書,同時保證中外企業間無授權使用專利(技術)、無互相擁有股份的技術轉移。
3.已作為項目責任人承擔市科委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者,不得作為項目責任人申報。
補充說明:申報內容與已獲本項目往年立項支持的合作國別重合的不再重復支持。
評審方式:采用見面會評審方式。
二、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注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2.研究內容已經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3.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研倫理準則,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法規,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責任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
4.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書面材料的同時,上傳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與理由。
5.在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時,必須按相關提示,首先說明項目研究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并按要求填寫表格。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等,須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規定,并獲得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批準。
6.用以證明申報主體滿足上述申報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7.本指南中的“一帶一路”國家具體以“中國一帶一路網”(https://www.yidaiyilu.gov.cn/)所列國別清單為準。
三、申報方式
1.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申請人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http://www.sh.gov.cn)--一網通辦--利企服務--點擊“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圖片鏈接進入申報頁面,或者直接通過域名http://czkj.sheic.org.cn/進入申報頁面:
【賬戶注冊】轉入注冊頁面進行單位注冊,然后再進行申報賬號注冊(單位注冊需使用“法人一證通”進行校驗);
【初次填寫】使用申報賬號登錄系統,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戶賬號綁定,再進行項目申報;
【繼續填寫】登錄已注冊申報賬號、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20年6月3日,截止時間(含申報單位網上審核提交)為2020年6月22日。
四、立項公示
上海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擬立項項目清單,接受公眾異議。
五、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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