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既是法定要求,也是企業家精神的突出體現。從社會績效視角看,管理的義務不僅是為了獲取企業利潤最大化,還要改善社會的福利。從利益相關者視角看,企業在創造價值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利益相關者如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是企業家精神的重要內涵,也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驅動力。
企業家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具有充分的法律法規依據。國際和中國法律都在不同層面上對企業和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提出了要求。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UNGC)要求企業遵守十項原則,要求在經營中積極促進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多國企業準則強調企業在國際經營中應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反腐敗、消費者權益、環境保護等。2018年我國修訂的公司法明確規定了公司的社會責任,包括對環境、員工權益、社會公益等方面的責任。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會對社會其他方面產生一系列外部性影響,包括環境污染、資源消耗、社區關系、就業機會、公共衛生等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會影響企業內部,而且會波及社會各個層面。市場機制本身無法充分考慮到所有外部性影響,而企業需要認真考慮并主動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在追求經濟利潤的同時,對社會和環境產生的外部性效應負責,有效降低這些問題產生的負面影響。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建立起企業與社會“雙贏”的關系,成為企業價值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家社會責任水平的提高能夠極大地增強消費者對企業的信任度。企業通過深入了解社會的期望和需求,可以更好地調整產品和服務,滿足市場需求。通過提供符合社會需求和價值觀的產品和服務,企業可以引導消費者更加理性、可持續地進行消費。這有助于消費結構升級,推動市場向更加高質量和可持續的方向發展,促使整個產業鏈更好地適應社會變革和發展的要求。
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業績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可以轉化為企業長期經營績效。企業將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管理,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對社會切實負責,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
新時代企業家精神呼喚企業家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一是企業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道德標準,遵守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政策和措施,包括員工福利、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勞動權益等方面,鼓勵企業在各領域制度化、規范化地履行社會責任。二是要培育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企業家精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企業管理中體現為“明德篤行”,企業家應堅持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構建服務人民、造福社會的企業形象,營造風清氣正的經營環境。三是要將落實社會責任融入企業文化,推動員工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尊重他人權益,關心社會發展,主動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在工作和生活中作出對社會有益的貢獻。
(作者:周麗莎,系清華大學中國現代國有企業研究院研究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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