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這次深化改革應該是歷次改革以來力度最大的一次,全國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達到了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也逐一確定了下放權限、精簡材料、壓減時限等改革舉措。在這個基礎上,在自貿區又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試點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40項。”在6月3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負責人趙龍飛介紹。
《通知》提出,要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通知》還強調,要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明確監管責任,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是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重要舉措。”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通知》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同時在自貿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并從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三方面采取了10項重要措施,推動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其中,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等68項中央層面設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國范圍內直接取消審批,成為改革的亮點。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熊茂平透露,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即將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下一步,將以更大力度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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