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孫燕明)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加強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對保障醫保基金安全運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具有重要意義。加快構建權責明晰、嚴密有力、安全規范、法治高效的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體系,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保和挪用貪占醫保基金的違法行為,堅決守住醫保基金安全底線。
《意見》提出,強化醫保行政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對醫保經辦機構醫保協議簽訂、履行等情況的監督,促進醫保經辦機構業務規范。強化醫保經辦機構審核檢查責任,要督促醫保經辦機構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內部全流程管理。強化定點醫藥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定點醫藥機構要建立健全與醫保基金使用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規范使用醫保基金,明確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醫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及時開展自查自糾,配合醫保部門審核和監督檢查。
《意見》要求,推進飛行檢查常態化,建立健全部門聯合檢查機制,制定并公開飛行檢查方案。完善飛行檢查管理辦法,細化操作規程,規范飛行檢查及后續處置,建立飛行檢查年度公告及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強化跨部門綜合監管合力,常態化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聚焦重點領域、重點機構、重點行為,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和監測分析,強化案件線索通報,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健全重大案件同步上案和掛牌督辦制度,積極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處的聯合懲戒機制。
《意見》強調,健全完善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以上查下、交叉檢查的工作機制,破解同級監管難題。建立抽查復查、倒查追責工作制度,壓實監管責任。對于存在主觀故意、影響惡劣的欺詐騙保行為,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同時做好協議處理與行政處罰的有效銜接。完善部門間協同監管機制,推進信息互通共享,實現部門間線索互移、標準互認、結果互通。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銜接,依法嚴厲打擊醫保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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