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標減配貨不對板 漏水滲水質量堪憂
精裝房和開發商宣傳的完全不一樣
廚房和衛生間的墻磚大面積空鼓,部分已經脫落;墻面、頂面膩子不平且多處污損;空調開關面板安裝不正,踢腳線多處漏縫……前不久,四川成都的王女士滿心歡喜去收房,沒想到竟收到了這樣的精裝房。
“第一次買精裝房,沒想到是‘驚’裝房!”王女士大失所望。
不少購買精裝房的業主都有過和王女士類似的遭遇。《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采訪發現,因精裝房貨不對板、漏水滲水、甲醛超標等引發的消費投訴和訴訟層出不窮。當消費者試圖依法維權時,往往容易遭遇“踢皮球”,深陷維權困境。
根據《商品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實施導則》,在交房屋鑰匙前,精裝房的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須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須全部安裝完成。
受訪專家認為,工期緊張、施工質量監督不到位等原因,導致一些精裝房存在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須建立更加嚴格的監管和懲罰制度,加大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惡意違約、偷工減料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通過提高從業者素質、加強行業自律與協作等,更好地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推動整個行業健康發展。
商家虛報裝修標準
業主收房貨不對板
“精裝房不用花時間去裝修,省錢又省力”“購房贈送精裝修,每平方米5000元標準”……記者注意到,精裝交付成了不少樓盤的賣點,多地開發商打出類似廣告。
長期關注房地產領域的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介紹,有些地方大力推廣精裝房主要是為了公共利益,即房屋毛坯交付后,業主在裝修過程中有可能造成對小區其他業主安寧權利的侵害,或者出現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垃圾污染環境等問題。
隨著精裝房交付在行業內日漸盛行,多地近年來陸續出臺商品房精裝修標準,要求樣板間的裝修標準應與預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單內容保持一致。《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也規定,未在合同中明確說明商品房的交付標準是否與樣板房一致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然而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些開發商為了吸引購房者,對外宣傳時會把精裝房的裝修標準夸大或是虛報裝修標準,不少業主收房后發現降標減配、貨不對板,實際收到的房屋和起初看到的樣板間大相徑庭。
浙江杭州的“90后”童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兩年前購房時,開發商宣稱“房子屬于豪裝,可以拎包入住”,裝修標準是每平方米4000多元。想著收房后就能直接入住,省時省力,童女士果斷購買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三居室。按上述標準,裝修費就有50萬元。
今年5月,童女士終于等來了屬于自己的新房,卻在收房時發現裝修風格、質量標準等都與開發商此前宣傳的完全不一樣。比如房間整體裝修風格偏灰暗,客廳墻布顏色太深,顯得非常黑;衛生間防水沒有做好,門框也未灌漿;部分家具品牌與原先宣傳的不符;陽臺有扇窗戶開關時不靈活……最終,她決定將精裝房“推倒重來”,重新裝修。
“拎包入住不僅是開發商對精裝房的宣傳,也是業主對精裝房的美好期待。然而,買精裝房變成了開盲盒,你都不知道打開的是驚喜還是驚嚇。”童女士感慨道。
廣東惠州的吳先生也頗有同感。兩年前,他看完精裝修樣板房后十分滿意,當場就付了定金。結果今年房屋交付時,實際的樣子與樣板房相去甚遠:房屋空間不夠敞亮,此前承諾的家具品牌變成了其他不知名品牌,有的柜子還發潮變形了。
權衡再三,吳先生決定將房子裝修部分拆除。他告訴記者,小區有不少鄰居都無奈地進行了重新裝修。
連大有也注意到,有些開發商在售賣精裝房的時候,一般會在樣板間旁公示精裝標準和實際交付標準,但對于產品型號卻模糊不說,有些會寫上“同檔次品牌”,還有部分開發商會在樣板間作出說明“請以實際交付為準”。
“這就容易出現樣板間里全是大品牌的高端產品,交付時卻變成同等品牌或同檔次品牌中低端款的情況。”連大有說,同一品牌,不同產品之間的差價非常大。一些開發商都有自己品牌的定制渠道,貨品編號在大眾購物平臺上根本無法查詢,自然沒辦法得知具體的價位。
偷工減料以次充好
甲醛超標墻面坑洼
連大有告訴記者,除了用材用料降標減配、虛假宣傳外,一些精裝房還存在質量問題,比如漏水、墻體開裂、墻布鼓包、門窗破損等。
河北石家莊的劉先生此前購買了一套精裝房。收房前,他請來專業的驗房師驗房,結果發現房屋問題不少,比如全屋墻面均存在顆粒物、劃痕、破損、沙眼等,“墻面根本不能細看,從上到下全是坑坑洼洼”。此外,衣柜、衛生間、陽臺、窗戶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
江蘇南京汪女士的驗房結果更加令人糟心。驗房師撬開屋內過道的地磚,磚下已有一小攤積水,墻面出現了大面積的陰濕痕跡,管道和防水都存在問題。
還有受訪業主反映,其剛收的精裝房存在甲醛超標等問題,“本來買精裝房就是圖個省心,結果遇到各種問題,反而更加煩心了”。
為何精裝房頻現各種問題?
廣東合拓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夢凱認為,一是部分開發商為了追求更高利潤,壓縮了裝修預算,導致裝修材料質量下降,使用不符合標準的建材或者采用次品;二是缺乏嚴格的監管和懲罰機制,開發商可以僥幸通過驗收,這就使得開發商沒有動力提高裝修質量。
“房屋精裝修問題不同于房屋質量問題,而是裝修過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存在問題,比如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在一些地方,主管部門核發商品房交付許可證時,一般僅以毛坯商品房的交付標準為依據,只要毛坯房不存在問題,就具備法定的交房條件,精裝修的材料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入住使用的標準,并不屬于監管范圍,這實際上降低了交付標準。”吳夢凱說。
在北京中凱(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強看來,精裝房問題頻發的關鍵是精裝修標準不明晰,讓不法開發商鉆了空子。
2019年1月1日起,我國首個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對全裝修房裝修品質和性能進行評價的團體標準《住宅全裝修評價標準》實施。“但該標準并非國家強制性標準,對開發商缺乏約束力。”陳強說。
他注意到,有的開發商還會利用精裝修的名頭,先變相提高備案價格,再進行減配交付,以此完成實際上的“漲價”,逃避政策監管。而在購房合同中,開發商往往會模糊裝修細節,等交付時消費者發現問題,也難以拿出有力的證據進行維權。
明晰標準提高質量
加大監管懲罰力度
“從選房那一刻起,消費者就處于弱勢地位。”連大有說。
他解釋道,現實中,精裝房時常出現的水電排線混亂、軟裝偷工減料、材料不環保、細節不到位等問題,因為多涉及隱蔽工程,不僅不易察覺,還很難認定;漏水問題,究竟是房子建設問題還是裝修問題,責任比較難劃分;不同價格應該對應什么樣的裝修標準,實踐中也比較難認定。
“此外,很多消費者購買精裝房的一個重要參考是樣板房,但開發商銷售完商品房后,往往會拆除樣板房。如果后續消費者在收房時發現問題,要想舉證并不容易。”連大有說。
陳強還注意到,在購房合同中,開發商往往會模糊裝修細節,等交付時消費者發現問題,再來維權往往為時已晚。
吳夢凱也提出,這類消費維權往往需要專業的建筑裝修知識,而很多消費者并不具備這些知識。并且出現問題后,開發商、施工單位、物業公司三方因責任邊界不清,容易互相“踢皮球”,導致消費者維權難度變大。
那么,對于精裝房背后的各類問題,相關部門應該如何進行治理?
記者注意到,2019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印發《商品裝修房買賣合同裝修質量糾紛案件審理指南》。江蘇南京也曾于2019年、2020年發布關于商品住房裝修方面的新政,規定開發商必須在銷售現場公示裝修標準和裝修評估價格,規定樣板間硬裝部分必須與交付一致,讓購房者“所見即所得”,明確全裝修、升級裝修標準等條款。
“與毛坯房不同,精裝修涉及的裝飾裝修標準或者配套家電標準,不同的精裝修樓盤有不同的合同約定,很難以一個驗收標準對所有樓盤進行驗收。”吳夢凱呼吁,出臺地方性精裝修房規定和地方標準,明確裝修質量、細化各類裝修問題的賠償標準,為化解此類糾紛提供法律依據。
連大有建議,建立更加嚴格的監管和懲罰制度,加大相關部門的巡查力度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開發商在成品住房開發建設過程中惡意違約、偷工減料等違法違規行為。
吳夢凱提醒消費者,在簽訂預售合同時,一定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在預售合同中應要求開發商詳細列出“精裝修清單”,寫明瓷磚、地板、電器開關、整體櫥柜等主要部分的材料、品牌等內容,并約定賠償責任。
“為了提高精裝房的質量,還需進一步提高從業者的素質和技術水平,同時加強行業內部的自律與協作,共同推動整個行業健康發展。”陳強說。(記者 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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