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制定出臺《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務鄉村振興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推出鄉村人才系列職稱評審、鄉村工匠補貼、農科生“訂單式”培養等22條具體措施,力求破解長期以來鄉村人才外流和人才總量不足、結構失衡等突出問題。
農村蘊藏大量“田秀才”“土專家”和“鄉創客”,為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政策措施》提出創新鄉土人才評價機制,在評價標準上突破以往“唯學歷、唯論文、唯身份、唯年齡”等評價門檻,面向鄉村人才專門開展職稱評審和技術等級定向評價,專門設立鄉村振興農經師、農藝師、農技師等9個職稱專業,推動新一代職業農民獲得社會認同、職業尊嚴,提高其社會地位,充分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
據悉,這次出臺的《政策措施》在原有投入的基礎上,預計將新增投入近2億元,重點對服務基層一線,在基層一線真抓實干、苦干、能干的鄉村人才給予獎補。比如,明確每年要評定鄉村振興的農經師、農技師、農藝師等職稱系列人才2000名,按照初、中、高級職稱連續5年給予每年1000元~3000元補助;對符合農村創業創新要求的帶頭人,最高給予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評定的鄉村工匠技能人才給予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對縣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的碩士以上人才和鄉村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的本科以上應屆高校畢業生給予安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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