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17日電 (董湘依) 馬克·吐溫曾說:“謊言跨越半個地球的時候,真相還在穿鞋”。15日,萬達董事長王健林被傳去世的爆炸消息蔓延網絡,隨后萬達發聲辟謠,相關平臺封禁用戶,但大眾輿論仍未平息。
無獨有偶,11月16日,蘇寧辟謠“破產傳聞”;今年8月,高瓴辟謠創始人張磊被邊控傳聞;當月,雷軍發朋友圈辟謠“被投資人訓話”傳聞。7月,鴻星爾克董事長發聲辟謠“快倒閉”“詐捐”;6月,銀河基金辟謠董事長出軌女下屬傳言;2月,華為辟謠輪值董事長徐直軍離職傳聞……
圍繞企業家、企業的謠言接連出現,為何這種低成本的造謠會蔓延網絡?造謠者違反哪些法律法規,需要付出多大代價?在事件背后,我們應當反思的是什么?
謠言四起
日前,67歲的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被傳于11月4日下午病逝,對此,萬達集團官網直接發布一則王健林主持召開集團高層會議的照片,力破謠言。消息顯示,11月15日,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主持召開萬達集團創新工作推進會,落實“作品為王、創新無限”要求,做好集團作品創新、管理創新、經營模式創新工作,年底評選集團創新大獎。
王健林現身會議,無疑堵上了網絡造謠者的嘴。據報道,萬達方面表示,對于王健林去世的傳言是謠言,已經報警。
來源:萬達集團官網
當日,今日頭條發布處罰公告稱,11月14日21時21分,微頭條用戶@身擁大海2捏造某知名商業人士去世消息。22時02分,頭條內容質量團隊發現并下架了該謠言。經核實,截至刪除時,相關內容被展現56次,閱讀13次,平臺已對該用戶永久封禁。
王健林被造謠一事還未平息,16日一早,蘇寧集團發布聲明稱,“蘇寧易購12月底宣布破產”為謠言,公司經營一切正常。蘇寧易購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對造謠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不止萬達、蘇寧深陷被造謠的困擾,今年8月初,網傳高瓴創始人張磊被邊控。對此,高瓴相關人士向中新經緯表示,網絡所傳關于高瓴高管個人的信息嚴重不實,高瓴已向警方報案并保留一切合法追訴權益。
6月23日,銀河基金董事長被傳出軌女下屬,對此,銀河基金公司發布公告稱,網上傳播的關于誹謗我司董事長及員工的微信聊天記錄系惡意偽造。公司及當事人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律責任幾何?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萬達就王健林去世謠言報警#的話題15日持續掛在微博熱搜上,截至發稿話題閱讀量近7億,討論超1萬條。事件造成的傳播之廣可見一斑。
微博截圖
造謠者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北京聲馳律師事務所翟欽蕊律師告訴中新經緯,從民事責任來看,《民法典》第995條規定:人格權受到傷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從行政責任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從刑事責任來看,《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中新經緯表示,“網絡造謠蔓延,是因為人類喜歡八卦的天性,人類學家認為我們人類對抽象事物能夠形成概念,并樂于此道。而互聯網傳播謠言最重要的推動力,是互聯網傳謠存在隱蔽性,一方面傳謠者往往認為法不責眾,另一方面傳謠者往往認為躲在網絡背后,自己是安全的。”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楊保全律師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也指出,我國對網絡言論的監管尚屬薄弱,不管是從手段上還是技術上正處于積極探索階段。而社交媒體的交互性、低門檻和傳播的直接性,使網絡謠言的內容具有多樣性、誘導性,很多網民素質參差不齊,無法判斷網絡謠言的真實性,更有很多網民為了取樂、謀取利益、博人眼球或者變相發泄而散播不實信息。
留下什么反思?
值得一提的是,王健林被造謠背后,市場上有消息稱,“萬達商管已向港交所遞交了IPO材料,正在謀求上市,此次謠言疑有人惡意阻止萬達上市。”但此說法未得到萬達方面證實,此外,案件最終結論還有待警方聲明。
往大了說,企業家在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社會上也有極強的影響力。往小了說,造謠對個人和企業的傷害都是無可彌補的,會對身心造成惡劣影響。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知名律師田小穹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表示,過去網絡造謠都是認定為尋釁滋事的,從民事的角度來說,企業或者個人被造謠也可以起訴走民事程序。“其實造謠這件事情對被騷擾者生活上的影響是可以理解的,它觸動了兩個問題,一是嚴重侵犯被造謠者的合法權益,影響生活的安寧,同時它也擾亂了社會秩序。”
事實上,商界大佬被造謠已屢見不鮮,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福耀玻璃創始人曹德旺就曾經多次卷入謠言。2017年,關于董明珠將“退位”的消息在網絡上迅速瘋傳,董明珠本人出面斥責:“某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對于一個企業妄加評論是錯誤的,這是對于企業的傷害。”2016年底,福耀玻璃在美國建廠一度衍生出"別讓曹德旺跑了"的話題,最后本尊出面回應說“我沒跑”。
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曾說過,請“讓我們這些有良心、守規矩的企業免受謠言的傷害。讓企業家和企業都能專心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而不是忙著辟謠。”
201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文件《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提出著力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營造積極向上的輿論氛圍,展示優秀企業家精神,凝聚崇尚創新創業正能量,營造尊重企業家價值、鼓勵企業家創新、發揮企業家作用的輿論氛圍。
在一連串辟謠事件背后,保護好企業和企業家聲譽,嚴厲打擊謠言犯罪,仍任重道遠。(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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