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落細的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22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落細的若干舉措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創優“四最”營商環境,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秘函〔2021〕7號)等要求,現就進一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落細,加快打造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政策鏈“多鏈協同”加優質高效政務服務的發展生態,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制定如下舉措。
一、大力強化市場主體保護
1.進一步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進一步細化公平競爭的審查范圍、規則和標準等,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及民營企業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參與的公平競爭審查新機制,全面提升審查工作質量。(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動有關部門在市場準入、項目評審、資質辦理和職稱評定、銀行保函辦理等方面進一步優化服務、降低成本,公平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等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進一步完善招投標與政府采購政策。堅決取消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項目中設置的不合理的企業資質、所在地等限制性規定及隱性門檻,切實解決門檻過高等問題。全面推廣使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進一步加強評標評審專家庫建設,規范專家自由裁量,積極推進區塊鏈技術賦能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加快數字證書互認,推行遠程異地評標、“不見面開標”。清理整合公布市、縣兩級現行招標投標制度規則類文件目錄,未列入目錄的,不得作為行政監督依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3.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探索建立地方政府與企業簽署協議的落實檢查機制,強化從源頭預防和化解拖欠問題,加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落實力度,依法清理國有企業通過轉包分包將墊資壓力轉嫁給民營企業的“隱形拖欠鏈”。強化合同和支付管理,各地、各部門不得要求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強化對預防和化解拖欠企業賬款的審計、監督和約束懲戒,推動各地、各有關單位滾動制定年度清欠方案,落實屬地責任,推動解決剩余有分歧欠款。(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審計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徽銀保監局等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4.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一線工作人員的培訓,推進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和維權援助體系建設,提升維權援助能力,加大對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力度,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開展知識產權侵權專項治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強化商業秘密保護,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有力破除“投訴難”“舉證難”“維權難”等現象。(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5.進一步提升企業融資便利度。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服務支持力度,重點增加對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的企業中長期信貸支持,提升制造業貸款總量占比。持續加大中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提升至不高于各項貸款平均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探索推廣“園區貸”業務,鼓勵引導全省各銀行保險機構為掌握“專精特新”技術、參與“卡脖子”關鍵技術攻關的小微企業量身定做金融服務方案。完善盡職免責制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托產業鏈供應鏈信息,有序發展面向上下游小微企業的信用融資和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貨、倉單、動產等新型質押融資業務。加大對銀行信貸“潛規則”的查處力度,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完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制,對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平均擔保費率保持在1%以下。(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省財政廳、省擔保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6.引導規范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各類商協會的積極作用,鼓勵商協會參與長三角協會聯盟或產業聯盟,打造一批省級優秀商協會。支持會展類商協會參與會展經濟,動員優秀商協會開展招商推介、調研交流等,助力“雙招雙引”,根據商協會招商引資實績予以適當激勵。全面清查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亂收費行為。針對行政機關與中介機構“明脫暗不脫”、指定中介機構等違規行為實施專項檢查,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7.進一步提升政策制定實施的科學性精準性。健全完善政策制定過程中企業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確保征求意見對象中有一定比例的中小企業。嚴禁執法“一刀切”,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重污染天氣應急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等,并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對確需執行停產停業措施的,要留足過渡期,不得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二、持續優化政務服務
8.進一步深化投資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借鑒浙江“一個系統”審批做法,加快“皖事通辦”平臺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管系統的深度融合,圍繞項目前期工作“辦成一件事”,系統梳理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推進系統集成、流程再造,推動項目從賦碼到竣工驗收全流程優化,統一測繪標準、技術規程、成果形式,協調市、縣同步推進,加快實現“多測合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人防辦、省數據資源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完善十大新興產業領導聯系推進機制,大力推行投資項目全周期代辦幫辦制度,清理規范中介服務,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網上中介服務市場,保障企業“零跑腿”“少跑腿”享受高效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編辦、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9.大力提升企業開辦變更注銷便利度。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全面深化企業開辦“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檔管理、一日辦結”改革,推進更多企業開辦事項在7×24小時政務服務地圖中部署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增加公益崗、輔助人員等,提供全程免費代辦服務,全面實現企業開辦零成本。針對企業變更和注銷不便利等堵點痛點,簡化企業變更登記的辦理流程和手續,全面推開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到20天,優化企業注銷“一網”服務,試點行政許可注銷同步辦理和“除名制”改革,進一步提高市場主體退出效率。(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10.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能。加快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不同層級的編碼、名稱、類型、依據統一,完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政務服務事項及時更新、線上線下標準統一,推動線下政務服務大廳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省數據資源局、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進一步完善綜合窗口設置,規范綜合窗口運行,全面實行“一次性告知”“一窗辦理”。對標南京市“一件事一次辦”,重點圍繞出生、人才就業、不動產登記等高頻事項,推進“一件事”全流程優化整合和信息共享,實行一次申請、聯合辦理、統一回復,推動更多事項“辦好一件事”“高效辦成一件事”。(省數據資源局、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全面推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統一發布證明事項清單,完善投訴舉報和糾正機制,嚴肅查處索要保留清單之外證明等違規行為。(省司法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11.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借鑒廣州市做法,加快國家下發的70類工程標準電子證照全量制證,推進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應用,拓展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特定監管執法、社會生活等領域的應用,推進74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聚焦優化辦事體驗,梳理分析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系統的供給能力和服務成效,精準發現問題、對標完善提升,打造“皖事通辦”升級版,促進全省政務服務持續優化。(省數據資源局、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12.進一步優化公用事業服務。優化水、氣報裝流程,實行“一家牽頭、并聯辦理”,將外線工程審批時限壓減至10個工作日,拓展線上平臺服務功能,增設“好差評”模塊,優化報裝、查詢、交費、意見反饋等線上服務,提升用戶滿意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推動電網公司提前對接客戶用電需求,超前儲備供電方案,實現從“企業等電用”向“等企業用電”轉變。擴大“零投資”服務范圍,將小微企業160千瓦的低壓接入容量標準從合肥市拓展至全省各市城區。推動合肥、蕪湖市開展“零計劃停電示范區”建設,逐步取消核心區計劃停電。深化政企信息共享,探索推進居民用戶“刷臉辦電”、企業用戶“一證辦電”。(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13.開展分階段申領施工許可證試點。借鑒成都市做法,選取部分城市部分項目開展試點,推行按施工進度分階段申領施工許可證。同時,區分風險等級,分類強化開工項目監督管理力度和服務效度,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14.推進智能通關。借鑒廣州海關做法,加快海關、港口、機場、郵局、鐵路、園區等系統互聯、信息共享,強化人工智能、機器人等技術在進出口通關監管中的應用,實現集裝箱GPS運行軌跡、物流鏈可視、場所實時可控、查驗遠程指揮、業務數據實時展示,提升進出口物流及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特殊貨物檢查作業一體化試點為突破,推進滬皖港口“江海一港通”改革落地。(合肥海關、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5.創新“退貨中心倉”監管模式。借鑒鄭州市“退貨中心倉”模式,在部分跨境電商網購保稅業務的特殊監管區開展試點,創新跨境電商“退貨中心倉”監管模式,實現退貨全流程業務一站式辦理,降低企業退貨成本,提升消費者跨境網購體驗。(合肥海關、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三、進一步優化監管執法
16.進一步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探索“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開展移動監管、非現場監管,依法合規、審慎適度設立信用黑名單,防止濫設濫增等。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系,加強“互聯網+監管”,強化信用聯合懲戒,打造“互聯網+監管+信用”的綜合監管閉環。(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17.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大力推廣綜合監管、聯合執法,推動檢查結果互認共享,適當減少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查頻次,落實《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相關要求,為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創新型企業提供寬容制度環境。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充分挖掘夜間消費資源,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推動夜間經濟繁榮發展。(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四、常態化強化法治保障
18.加快規章、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建立健全長效常態工作機制,及時梳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壓實責任、明確標準,持續開展清理工作,并加快研究修訂。(省司法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19.進一步完善“繁簡分流”和執行機制。充分借鑒廣州法院“繁簡分流”等做法,進一步加強破產案件審限管控,強化信息化建設、管理人隊伍建設,推動建立省級各職能部門統一參與的常態化綜合性聯席會議機制,搭建管理人辦理涉破事項的“綠色通道”,健全低效劣勢企業市場退出機制。優化執行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涉企民事執行案件辦理效率和執行到位率,持續提升我省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商請省高院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五、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
20.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按照“雙招雙引”等重點工作安排,健全完善營商環境相關工作機制,推動建立省政府負責同志領銜領辦機制,成立省政府“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實現跨部門、跨分管領域協同作戰,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構建“多鏈協同加優質服務”融合發展機制和十大新興產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協同機制;比照省級機制,同步建立市、縣“雙招雙引”工作推進機制,確立專人專班,形成上下貫通的工作體系。支持市、縣探索改革容錯機制,完善相關盡職免責規定。(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1.進一步規范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對標世行和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完善我省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提升評價專業化水平,改進評價方式方法,減少評價頻次,減輕基層和市場主體負擔。充分發揮營商環境評價的引導督促作用,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提出針對性強、可操作的改進建議,以評促改、以評促優,推動我省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六、進一步創新改革舉措
22.打造“皖企通”服務平臺。對標杭州“親清在線”平臺,依托“皖事通辦”平臺,打造“皖企通”平臺,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探索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構建惠企服務新模式,實現政策動態管理、服務精確推送、訴求快速處理、政策及時兌現、數據輔助決策等。(省政府辦公廳、省數據資源局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3.創新開展多元化企業家服務。對標借鑒南京市“企業家服務日”等做法,支持各地、各有關部門通過早餐會、創意會、座談會、企業家大會、高端論壇、設立企業家活動中心(企業家俱樂部)、聘請優秀民營企業家擔任經濟發展顧問等多種形式,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充分傾聽企業聲音,切實了解企業所需所盼;強化省市縣三級聯動,推行“企業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完善訴求辦理機制,督導解決企業發展難題。(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24.打造工業互聯網平臺。借鑒海爾卡奧斯等國內優秀平臺模式,支持引導省內制造業或信息服務業頭部企業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生態圈中小企業,推動更多要素和資源在平臺充分耦合、互動和對接,提供用戶、企業和資源之間零距離接觸及無感式服務,實現工業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全面連接,助推“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25.打造線上“國際客廳”。借鑒青島“國際客廳”模式,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創新建設安徽面向全國乃至全球的線上“國際客廳”,打造具備展示、推介、路演、接洽、交易等服務功能的線上平臺,為進入中國市場的各國企業、商協會及有意對接國際的中國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推動我省與國際國內的交流與合作。(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七、進一步強化組織保障
省政府辦公廳要加強統籌協調、跟蹤問效,適時組織對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對工作推動不力、進度遲滯、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約談;對改革舉措受到全國表彰、認定的單位,在年度營商環境工作績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局部試點+總結提煉+復制推廣”模式,全力打造一批營商環境“單項冠軍”,及時總結復制推廣改革創新成果,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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