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即將閉幕,作為連續兩屆已履職9年,深入過諸多中小企業一線實地調研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萬順機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善紅在今年準備的幾份建議稿里,極力推薦地是《關于取消承兌匯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給中小企業解困、紓困,但只要銀行這個“承兌匯票”一天不取締,解困、紓困就很難真正落地。
2021全國兩會即將閉幕,作為連續兩屆已履職9年,深入過諸多中小企業一線實地調研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萬順機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善紅在今年準備的幾份建議稿里,極力推薦地是《關于取消承兌匯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在他看來,這是一份能反映當前99%中小企業心聲的建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給中小企業解困、紓困,但只要這個承兌匯票一天不取締,解困、紓困就很難真正落地”。
周善紅表示,承兌匯票在某種程度上助推了許多做實體企業的中小企業放棄做實體,進而都去搞金融投機倒把的事,它對中小企業而言是一個很大的弊端。
那么,“承兌匯票”是什么?據悉,它作為票據業務的一種,是1995年《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商業銀行經營范圍內的業務,當時主要是為了增加企業資金流動性、解決企業資金周轉困難而采取的臨時性措施,在那個時候也確實起到了顯著成效。但是,現在的實際應用效果卻已經完全走向反面。
為什么這么說?首先,承兌匯票成本高。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即便承兌匯票不是現金,但如果能夠很好的流通或者貼現成本不高,能夠真正幫助其紓困尚也可取。可現實情況是,承兌匯票使用的成本已經達到拖垮中小企業的地步,這其中包括時間成本和財務成本,因為承兌匯票到期一般至少半年,太長的承兌期限導致企業資金周轉周期滯后。而且,有很多到期后并不能立馬承兌,由此產生了拖延時間成本和溝通成本。如果承兌匯票提前貼現,還需要支付利息……“眼下中小企業面臨的最為直接的問題是,大企業付貨款幾乎都是承兌,而中小微企業購買材料、發放工資、交納稅金、支付利息等等卻需要現款,于是就會產生承兌匯票貼息等費用,這無疑就直接盤剝了企業的利潤。”周善紅這樣說。
其次,承兌匯票現象亂。當前市場交易中,如果上游企業手里同時持有現金和匯票,肯定會優先選擇用匯票進行付款。對于資本雄厚的中、農、工、建四大行和央企國企來說,按期承兌匯票可能性相對較高,但是一些小銀行和小企業的承兌匯票往往到期后還要拖延。
他舉例,以商業承兌匯票為例,它的結算時間較長,紙質的商業承兌匯票期限最長可以達到6個月,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期限則更長,最長可以達到1年,遠遠大于應收賬款的正常周轉期限,這大大增加了拖垮中小微企業的風險。
再者,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無法解決急需的現金需求。他指出,從流通角度來看,雖然承兌匯票能夠辦理貼現,但因為辦理手續需要時間,還因為過程繁瑣和效率低等原因,短期內根本無法收到現款,因而并不能解決企業急需資金。
“去年疫情,大批中小企業企業倒閉,其實它們的危機并不是疫情,而是來自于被大企業長期嚴重拖欠貨款而產生的困境”。
最后,銀行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受益人。銀行要求,在銀行開具承兌匯票的企業必須在銀行存有相同金額的存款,也就是說,市場有多少銀行承兌匯票在流通,企業也就有相同規模的資金“栓死”在銀行,這意味著它并沒有給企業資金周轉帶來任何好處。甚至可以說,它已經變相成了銀行向企業“索取”利潤的工具,因為金融企業無需存款作為支撐即可發行銀行承兌匯票。
對于“承兌匯票”的種種弊端,他建議分三個階段,逐步取消承兌匯票的使用和流通。
首先,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的執行。這有助于形成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肅清大企業拖欠貨款支付的不良惡習,讓中小企業資金緊張的狀況得到根本緩解,保護其在市場交易中的地位。
其次,四大國有銀行及大型企業率先減少發行承兌匯票及降低貼現率,這樣能給予更多的中小微企業一定的實惠,以有利于營造良好的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空間。
最后,停止銀行承兌匯票及商業承兌匯票的增發,在已發行的承兌匯票持有到期完成承兌后不再開具新的承兌匯票,提升中小微企業在交易中的地位和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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