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破除“一刀切”慣性,深化分類監管;科學授權放權,做到層層“松綁”,最大力度支持創新;實施差異化管控,對混合所有制企業和股權多元化公司,探索實施有別于國有獨資公司的治理和監管機制;嚴格違規責任追究,使國資監督“長牙帶電”……在12月6日的加強專業化、體系化、法治化監管(下稱“三化”監管)專題推進會上,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強調,加強“三化”監管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重點任務之一,并“點題”下一步要突出抓好的關鍵環節。
今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攻堅之年、關鍵之年,如何確保年底前完成70%的改革目標任務,無疑是央企及地方國企工作的重中之重。《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目前不少改革已基本完成三年任務,部分改革提前完成三年任務的70%目標,年底前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完成70%能夠有把握實現。
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最新通報數據顯示,截至10月底,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全國平均比例已超過95%,按要求今年基本完成;中央企業集團和地方一級企業已基本建立子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制度;地方國有企業“兩非”剝離專項治理已提前完成70%的年度目標。
“改革的重點要放在完善機制、務求實效上。”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強調,2021年的國企改革工作已經進入收官倒計時階段,各中央企業、各地都在按照完成70%的年度目標進行最后攻堅,越是到最后關頭越要把改革質量和改革實效放在第一位,堅決杜絕數字改革、虛假改革等問題。
“圍繞釋放發展活力抓授權,制定風光電高質量發展措施,賦予直屬單位更大決策權,今年以來獲得核準(備案)的風光電項目規模容量超過‘十三五’的總和。”中國華電黨組書記、董事長溫樞剛對一年多以來的改革成效深有體會。
這是“三化”監管有力保障國企改革發展的一個縮影。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加強“三化”監管,要深化分類監管,破除“一刀切”的慣性,多維度對企業進行科學分類,并探索不同類別業務層面的監管。
例如,中國海油建立“鼓勵發展+負面清單”模式引導和規范投資方向,集團黨組和董事會加強對非主業投資嚴格審批,杜絕各層級投資沖動和短期行為。中國海油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勇介紹說,“十三五”期間,公司總投資近4600億元,99%以上的資金投向了油氣領域,保證了國有資產安全可靠。
分類監管的同時,要科學授權放權。翁杰明要求,各地國資委要繼續做好對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產業集團公司以及特殊企業的精準授權放權,并隨著不同類型企業功能定位更為清晰,相應調整優化授放權事項。對創新活動要求高的企業或試點示范企業,根據不同需要個性化授權,最大限度支持創新活動,鼓勵典型引領。集團公司特別是中央企業集團總部要對子企業合理授權放權,做到層層“松綁”。對工資總額和重大財務事項管理、選人用人和股權激勵等事項,可“一企一策”有側重、分先后、有條件地對子企業實行分類分層授權。
“授得準”,也要“接得住”。這就需要企業加強行權能力建設,健全完善風險、內控和合規體系,發揮好現代公司治理模式高效運轉、自我約束的作用。要配齊建強董事會,充分發揮董事會在行權能力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截至10月末,中央企業集團和地方國有企業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制定已接近全面完成;董事會應建盡建工作基本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數、推行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等改革任務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務目標。
“放活要與管好相統一。”翁杰明強調,授放權不能一放了之,不是放松應有的管控和集中,而是要堅持授權與監管相結合,強化對授放權的跟蹤督導。
上述專題推進會要求,要提高監管精準性,實施差異化管控。各地國資委要對持有股權的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多元化的國有全資公司,探索實施有別于國有獨資公司的治理和監管機制。集團公司要堅持“一企一策”原則,對國有相對控股且其他所有制股東能夠有效參與公司治理的企業,探索建立差異化管控負面清單。
翁杰明提出,要加快信息化建設,推動信息化與監管業務深度融合,打造數字化智能化國資監管;要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監督,筑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堤壩;要強化監督協同,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督體系;要嚴格違規責任追究,進一步完善追責制度,充分發揮企業內部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功能作用,強化違規責任追究和落實。(記者 王璐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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