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9日國新辦舉行的2020年央企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債務風險”成為發布會聚焦的重點之一。
對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回應稱,近期,國資委已專門組織對中央企業的債務風險、債券風險進行了全面排查。從目前的排查情況看,中央企業的信用評級情況良好,資本市場認可度比較高,債券規模總體合理,資金接續安全可靠。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中央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4.5%,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其中,帶息負債比率為37.7%,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整體上看,中央企業負債結構明顯改善,償債能力有所增強,守住了不發生債券違約風險的底線。
西南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葉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資委對于央企負債率的管控,是對2017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央企降杠桿要求的具體落實。從目前情況看,央企的平均資產負債率已由2017年的68.1%降至2020年末的64.5%。可以說,有效改善了企業債務結構,提升了企業的抗風險能力。整體上看,通過對央企負債率的把控,進而防范債務違約風險于未然,一方面有助于維護企業的良好信用度,降低融資成本,增加業務推進的穩定性;另一方面,這也將為已經啟動的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提供更加平穩的改革環境與制度保障。
事實上,針對中央企業的債務風險管控,國資委歷來高度重視。據彭華崗介紹,為降低央企負債率,首先,國資委制定了負債率分類管控方案,按照管控線和警戒線實施分類管控,和中央企業逐戶簽訂三年負債率目標,通過強化監測通報、督促約談等,推動中央企業嚴格落實目標;其次,國資委加強重點債券風險管控。對中央企業債券占帶息負債比重實施分類管理比例限制,嚴控高風險企業短期債券占比,防止集中兌付風險,嚴格控制資金投向,要求企業將資金高效投入到主責主業,嚴控超越財務能力的投資,嚴禁挪用資金空轉套利;最后,全面加強高風險業務管控。國資委全面排查金融及金融衍生業務的風險,嚴控對外擔保、PPP等高風險業務,堅決禁止融資性貿易。
“從效果上看,近年來中央企業沒有發生一起債券違約事件。”彭華崗同時表示,近幾年,隨著國資委在禁止融資性貿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發現一起、通報一起、追責一起,這有效夯實了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防控的基礎,全面提升了中央企業的抗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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