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注冊制改革向縱深推進,A股市場新股發行明顯提速,與此同時,新股破發也越發常見。尤其是近段時間以來,新股破發接二連三發生,也使投資者中簽了棄購現象增多。
新股破發會成為常態嗎?專家表示,近期新股破發頻現,和詢價新規的實施有關,是市場走向成熟的必經階段。未來隨著新股發行定價規則持續優化,破發頻率將會趨于穩定,投資者打新、機構發行定價將更趨理性,有助于形成規范有序的資本市場生態。
發行定價偏高是主因
近日,亞虹醫藥登陸科創板,上市首日報收17.6元,較22.98元/股的發行價跌去逾23%,成為今年首只上市即破發的新股。
亞虹醫藥并不是個例。自去年以來,新股破發頻現,同花順iF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月10日收盤,A股上市首日出現破發的新股達23只,其中,有17只破發集中發生在去年10月之后。
新股緣何頻頻破發?市場人士認為,詢價新規實施,新股定價過高是破發的重要原因。
2021年9月,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的決定》,滬深證券交易所同步完善了科創板、創業板新股發行定價相關業務規則,詢價新規出臺。
詢價新規劍指“機構抱團壓價”,主要調整四方面內容:一是將高價剔除比例從“不低于10%”調整為“不超過3%”;二是突破原有“四值孰低”(投資者高剔后報價的中位數、平均數及機構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平均數)限制;三是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時間安排、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鉤的要求;四是加強詢價報價行為監管,明確網下投資者參與詢價時規范要求、違規情形和監管措施等。
“新規實施前,新股發行定價設置了‘剔除10%高價’、不超過‘4類數’等限制,為提高報價入圍概率,市場上普遍存在著詢價機構重入圍輕研究、‘抱團壓價’的現象。”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
新規對定價規則進行優化,新股整體定價中樞上移,客觀上促使部分新股發行定價偏高,引發首日破發現象增多。同花順iFinD統計數據顯示,自詢價新規實施以來,新股高價發行更為普遍。2021年10月以來發行價超過50元的新股達26只,占當期發行新股比例的近五分之一;而2021年初至9月末,發行價超過50元的新股占比只有11%。從破發的23只新股看,大多數是估值較高的個股。
“詢價新規實施后,機構抱團壓低發行價的問題得到改善,新股發行價格趨于合理,上市公司能夠通過IPO募集更多資金,實現利益最大化。”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但部分投資者尚未適應新規,為成功中簽傾向于報較高價格,甚至溢價發行,導致新股上市后容易出現破發現象。
“打新不敗”神話破滅
新股破發是否會成為常態?市場判斷不一。
陳靂認為,隨著市場對詢價新規的不斷適應,投資者根據公司價值合理報價,新股定價回落至正常區間,新股定價過高有望緩解。
“在注冊制改革不斷推進的大背景下,新股破發不會是偶發現象,而會不時出現。”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不過,未來隨著市場定價能力提升,新股博弈將重回新的平衡,新股破發頻率可能會降低,而新股是否破發由市場牛熊狀態和個股企業質量等因素共同決定。
實際上,新股破發在全球市場很常見。例如,美股新股上市首日破發率超過20%,遠高于目前的A股市場。“破發是發行定價趨向市場化的重要表現,也是市場走向成熟的必經階段。”董登新表示,允許新股發行有一定比例的破發,將使得網下詢價機構更加謹慎理性,也能夠讓新股定價更加均衡,“會破發的市場才是正常市場”將成為更多人的共識。
值得一提的是,“新股不敗”神話破滅后,投資者打新熱情有所降溫,多只股票出現高棄購率。
例如,百濟神州此前公布的上市發行結果顯示,其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數量為103.25萬股,若按公司發行股份數量1.15億股計算,棄購金額達1.99億元;禾邁股份公布的上市發行結果也顯示,其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數量65.1387萬股,放棄認購金額達3.63億元。
“投資者對新股上市后將較大幅度上漲的預期存在慣性,尚未積極調整預期與投資策略。同時面對多只新股破發的現實,又使得投資者中簽較高價格新股后,因擔心破發而選擇棄購。”陳靂分析。
打新不再是無風險的“躺贏”,部分“炒新者”逐漸退出,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市場非理性行為,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并且未來隨著對于申購失信行為懲戒機制的建立,高比例棄購現象不會是常態。”田利輝說。
田利輝表示,“無腦打新”時代終將成為過去式,投資者投資新股需轉換思路。在注冊制改革全面推進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稀缺性必然降低,加之市場化發行定價水平的提升,企業估值最終還是要回歸實際價值。投資者打新應保持理性,科學分析研判,聚焦企業基本面。
考驗機構定價能力
詢價新規下,此前頻頻出現的企業募資不足現象得以改善。反之,多個企業出現超募。近期,以557.8元/股高價發行的禾邁股份,在超募逾48億元后,公告表示擬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45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引起市場熱議。
超募的背后,離不開承銷商、保薦人等機構的推動。在企業IPO過程中,承銷商、保薦人可以獲取相應比例的承銷及保薦費用,新上市公司募集的資金越多,承銷商、保薦機構獲得的利益就越大,往高了定價的動機也就越足。
“一方面上市公司希望募得更多資金,另一方面承銷機構也希望賺取更多傭金,雙方都傾向于選擇較高發行價格,因此在詢價階段高價剔除比例降低后,導致新上市的大量企業出現溢價發行問題,這導致打新率下降、棄購率上升,不利于此后新股的順利發行。”陳靂建議,未來可以通過繼續完善詢價環節相關報價機制,進一步推動發行定價市場化發展。
董登新認為,詢價機構敢于報高價,發行方敢于以高價發行,最主要還是基于部分投資者對于打新的狂熱,這也和IPO市值配售制度有關,“市值配售制度客觀上造成饑餓營銷,致使一些投資者認為打新可以穩賺不賠。未來可以考慮取締市值配售,提高打新參與成本,讓投資者不再盲目打新,讓詢價機構和發行方不敢隨意高價發行”。
田利輝表示,詢價機制應促進專業機構對于新股價值的真實認知,未來需建立合格報價者機制,對于報價符合新股長期均值的定價準確者予以激勵,同時落實主體責任,推進專業化建設,進一步提升機構的定價能力。
隨著市場化發行定價機制的不斷優化,長期來看,定價能力較強的承銷商、保薦人將獲得更高打新收益,定價能力將成為其重要競爭力之一。專家認為,對于這些中介機構來說,要主動提高自身專業能力,平衡好企業和投資者的利益訴求,提升股票的適銷性,以充分挖掘企業價值,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經濟日報記者 李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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