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民營經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截至2023年9月底,我國民營企業登記在冊數已突破5200萬戶,民企在企業中占比達近93%。
然而,在有關措施的落實當中,一些部門沒有重視中央的要求和精神,沒有嚴格按照法治精神辦事,也沒有優化營商環境、為民營企業發展保駕護航的意識,平時不管、出問題時盲管,只會以罰代管、搞小錯重罰,甚至重復處罰、同案不同罰、過罰不當等問題時有發生。
例如生產中出了消防事故,有的監管部門就忙著搞突擊式檢查,不管問題大小,都讓不合規的企業停業整頓;上級下了環保檢查的要求,一些地區不管企業具體情況如何,只要稍有問題,就處以重罰。怪不得有企業吐槽,今天消防罰五萬,明天稅務罰十萬,但這些部門罰完之后也不協助整改,幫助企業解決困難,讓人苦不堪言。而且經常很多部門甚至一個部門的內部科室之間各自為政,對民營企業來說,上面管自己的“婆婆媽媽”那么多,真的是疲于應付。尤其是近兩年的經濟情況相對困難,有些企業因為這種重罰支撐不住,只能關門歇業。如果大量的企業因為有關部門的監管過度而倒閉,那么對地區甚至國家的經濟發展造成不可忽視的影響。
如何更好地幫企業紓困解難,讓他們在知法守法的情況下經營?
首先,全國人大和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各級公檢法司機關和有關部門,不斷加強科學民主依法立法,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公正公平公開司法,不斷提升法律服務能力水平,共同促推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健全完善。
其次,各級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要樹立為民營企業服務、共同推動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識,對于出現問題的企業本著教育、挽救、整改的思路去幫助他們,輔導他們,要經常深入企業傾聽企業經營者的呼聲,而不是把他們當做敵人一樣對待,出了問題就采取重罰、關停甚至朝著讓他們倒閉的方向走。這樣要不得!
另外,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也要培養法治觀念,堅持守法合規經營。企業發展經營只有合規、唯有依法才能行穩致遠。同時,也只有在依法情況下,企業出現了問題才有回旋的余地,才可以保住經營主體的存續。 (孫德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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