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率先實現"四個轉變"的指導意見
國標委發〔202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持續深化標準化改革創新,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將在標準化工作基礎好、區域代表性強、帶動作用明顯的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探索率先實現“四個轉變”,切實優化標準化治理結構,增強標準化治理效能,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機制、新路徑、新舉措,推動全國形成以高標準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良好局面,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推動標準化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堅持黨對標準化工作的領導,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標準化工作協調推進領導機制,構建各盡其職、協同發力、合作共贏標準化管理體系。完善標準化法規制度和政策體系,完善標準化工作統計調查制度,探索建立法規引用標準、政策實施配套標準制度,推進以標準為依據開展宏觀調控、產業推進、行業管理、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建立標準化創新發展評估機制,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健全標準化激勵獎勵機制,形成市場驅動、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開放融合的標準化工作格局。
二、優化標準體系結構,實現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并重轉變。優化政府頒布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二元結構,集聚各類標準創新主體、資源、平臺,增加高質量標準供給。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特色優勢領域,對具有引領作用、可以推廣應用的技術要求,積極推動標準制定。推動地方標準改革,強化與各級各類標準的協調配套,提高地方標準有效性。激發市場主體標準創新活力,鼓勵社會團體制定原創性、市場急需的團體標準,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推進團體標準規范管理和示范應用,有效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優化推進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實施。
三、推動全域標準化,實現標準運用由產業與貿易為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全面開展“標準化+”行動,加強新興產業發展、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碳達峰碳中和、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標準化建設,推動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等領域標準全覆蓋。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實施標準化重大工程和專項行動。服務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實施,創新區域標準化工作機制,促進區域內融合互動、融通補充。
四、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實現標準化工作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推動落實標準國際化躍升工程,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鼓勵有能力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擔任領導職務、參與制定國際標準。鼓勵地方在優勢技術、產品出口和工程合作等領域開展國內外標準比對研究和采標試驗驗證。支持依托重大項目建設,特別是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積極推動中國標準海外應用。積極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趨勢和應對研究,強化貿易便利化標準支撐。推動標準制度型開放,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支持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各類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鼓勵、支持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來華落駐,培育一批國內外利益相關方廣泛參與的團體標準組織。
五、增強標準化治理效能,實現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持續優化標準制定流程和平臺、工具,健全企業、消費者等相關方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機制。精簡標準數量,強化標準協調,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建立健全技術標準創新協同推進機制,加快形成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服務體系,完善技術研發、標準研制、產業發展一體化推進機制,將標準作為科技計劃的重要產出,不斷提升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的比率,加快科技創新成果向標準轉化步伐。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推動全社會廣泛運用標準,發揮標準對轉型升級、創新驅動的支撐作用。健全標準制定實施全流程追溯、監督和糾錯機制,加強標準復審。探索開展標準質量和標準實施第三方評估,建立標準實施舉報、投訴機制。完善對標達標工作長效機制,瞄準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提高水平,持續提升標準化質量效益。
六、夯實標準化發展基礎,提升標準化工作水平。加強標準化研究機構、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國家標準驗證點建設,增強標準化發展硬支撐。加強標準化教育,構建人才培養培訓體系。完善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體系,大力發展標準化服務業。積極發展機器可讀標準、開源標準,推進標準數字化發展。探索建立標準必要專利制度,加強標準制定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應用。加強標準與質量基礎設施融合發展,不斷夯實標準化工作基礎,提升工作水平。
七、強化協同聯動,形成標準化創新發展合力。深化標準化工作省部合作,加強試點工作年度計劃的指導,強化有關問題和需求的統籌協調,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各試點地方對重要任務落實予以經費支持,鼓勵地方探索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開發標準融資增信服務產品。完善民營經濟標準化工作推進機制。探索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鼓勵企業在機構設立和高層管理人員配置上強化標準化管理,以標準創新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
八、加強試點管理,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本著自愿申報、擇優選取的原則,在省部充分溝通協調的基礎上確定試點地方。試點期限不超過三年。試點地方要加強黨委、政府對試點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各方積極性、能動性,結合自身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在全面落實《綱要》的基礎上,突出地方特色和重點,以高標準促進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鼓勵地方發揮首創精神,圍繞《綱要》提出的制度、機制,勇于創新,大膽突破,創新地方實踐。標準委將對試點工作給予相關支持、指導,適時開展中期評估,總結標準化創新發展成果,發布試點成果,推廣試點經驗。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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