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全力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6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
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省“兩會”精神,落實2023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建立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全力促發展惠民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要求,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對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崗政策支持。及時梳理本地區帶動就業能力強、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的企業清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建立惠企政策兌現、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等服務機制。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的,在符合發放條件的前提下,運用“直補快辦”等模式,一攬子兌現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暢通產業鏈大循環,培育一批鏈主型企業和“專精特新”、單項冠軍等中小企業群體,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大力實施一批以工代賑項目,積極組織當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嚴格按照政策落實勞務報酬發放,促進當地群眾就近就地就業增收。鼓勵各地按規定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扶持政策措施,為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大崗位供給提供有力支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穩崗擴崗服務和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和特點,持續改進和豐富信貸產品,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開發線上貸款、無還本續貸等產品,優化信貸業務流程,創新風險評估方式,提高貸款效率,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便利度,助力面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對穩崗率達到95%以上、有擴崗需求的企業,貸款利率原則上不得高于全省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對持續增加用工、穩崗擴崗工作成效突出的企業,適當加大貸款利率優惠力度。(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金融監管局、江西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2022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裁員率等于上年度新增實際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除以上年度月均參保人數的百分比)。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的劃定按現有規定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穩崗返還審核發放程序和其他申領條件按《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7〕399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發展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20〕9號)文件規定執行。各地要大力推廣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精準發放的“免申即享”經辦新模式,進一步暢通資金返還渠道,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要注重防范基金風險,保障基金安全。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創業吸納就業。持續優化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加強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登記規范化工作。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創業需求,支持其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態等特色經營。促進服務業行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創業擴崗,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在校生及離校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返鄉入鄉創業農民工,在此3類行業企業新創業且信用良好的,創業擔保貸款在20萬元以內免除反擔保要求;對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吸納1人以上新增就業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每增加1人給予1000元補貼,最高不超過25000元;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再給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申請一次。鼓勵地方政府投資設立“創業一條街”,利用國有閑置資產設立“創業點”,引導就業困難人員參與批發零售、家政服務、餐飲民宿、物流配送等門檻較低、帶動就業人數較多的小規模創業項目,對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創業的,各級財政統籌資金,給予一定金額的租金、物管費、設備采購費補貼。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2023年新簽訂借款合同(含續貸新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涉及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退捕漁民、復員轉業退役軍人6類群體的,其原需個人承擔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體原需個人承擔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向放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上述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30萬元以內的創業擔保貸款全面實施兩級簡易審批制度,縮短受理審批時限;暢通創業擔保貸款“無還本續貸”辦理通道,提前15個工作日完成續貸審批手續。穩步推進創業擔保貸款市場信用擔保模式試點改革,健全風險分擔機制,進一步降低創業貸款擔保門檻。建立逾期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健全呆賬核銷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大力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圍繞重點產業和數字經濟產業發展需求,堅持校企合作、工學一體的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發揮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培養技能人才的基礎性作用,高質量培養產業發展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充分用好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支持企業職工參加數字經濟領域專項培訓認證,對取得目錄內數字技能認證培訓證書,并與省內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按一定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目錄清單和補貼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同一工種同一等級證書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報,逾期不予受理;加強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審核比對,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審核發放程序和其他申領條件按現行規定執行。上述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鼓勵企業吸納青年就業。鼓勵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吸納就業,對新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按照每人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畢業學年困難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各地要嚴格按政策對象范圍、申報條件、統一口徑落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2023年全省“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不少于1800人,“西部計劃”計劃招錄不少于900人。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按規定享受各類就業創業補貼。大力開發基層鄉村振興、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協理、高校科研項目等領域就業崗位。對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應屆畢業生,其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由財政按規定實施代償。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考研加分、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事業單位經批準可按規定采取校園招聘方式送考上門,招聘教育、醫療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優秀應屆畢業生。在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增設“就創之家”,為畢業生提供政策宣傳、招聘服務、就業指導、創業服務、職業培訓、困難幫扶等優質高效服務。支持優質人力資源機構招聘服務進校園,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高校聯合舉辦的大型、中型、小型線下招聘活動分別按15萬元、10萬元、6萬元給予補助。(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鄉村振興局、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國有企業擴大招聘規模。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全省國有企業要進一步挖掘崗位潛力,把當前所需與超前儲備人才結合起來,創造更多就業崗位,確保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人數不低于去年。省國資委出資監管的省屬國有企業計劃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少于5000人。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匯總編制企業人才需求目錄,組織企業完善公開招聘機制,及時發布招聘信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會同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和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存量,統籌自然減員,加大補員力度,穩定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合理確定招錄、招聘時間。統籌各地各單位選調生招錄需求,進一步加大面向省內外高校選調優秀畢業生工作力度。在全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編制總量內,加大招錄、招聘力度,面向應屆畢業生的崗位不得低于40%。(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擴大就業見習規模。2023年全省募集適于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等青年就業見習崗位3.6萬個以上。對吸納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的就業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試點地區的補充工傷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當年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在見習期內,見習單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與見習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見習期滿1個月但未滿約定期限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團省委、省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育和扶持。加強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優先推薦入駐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按規定給予場地免費、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政策指導等支持。對新入駐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房租、物管費、衛生費等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按其每月實際費用的60%給予補貼,每個入駐實體每季最高補貼不超過1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困難人員就業幫扶。將長期失業人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援助范圍。對就業困難人員持續落實就業服務“1131”計劃,制定個性化援助方案,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加大公益性崗位安置力度,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就業。對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及時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吸納脫貧勞動力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勞動力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用工單位,分別按照每人1500元、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保障就業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持續做好失業人員信息共享,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化經辦服務。各地要結合實際,細化實化本通知明確的各項政策措施,同步梳理前期本地出臺的階段性穩就業政策,統一政策適用范圍、享受條件和申報流程,明確辦事指南、辦理方式和辦理時限,加強大數據比對識別,推動更多政策直達快享,加速釋放政策紅利,為就業大局總體穩定提供有力保障。要全面推進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打造省、市、縣、鄉、村五級“就創之家”。要規范資金管理使用,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資金安全運行。要提高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同等享受就業補貼政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宣傳解讀。各地要加大就業政策宣傳,及時更新發布本地區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廣泛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門戶網站、“兩微一端”、短視頻等多種媒體,擴大政策知曉度,穩定各方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完善人社惠企政策兌現窗口,為中小微企業、重點群體和困難群體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精準高效的政策推送和政策兌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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