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潔
小微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增長、促進就業、科技創新和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融資難一直是困擾小微企業發展的難題。公開資料顯示,以小微企業為主體的民營經濟貢獻了60%以上的GDP,獲得的銀行貸款僅占銀行貸款總額的三成左右。
如何有效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 3月12日,《中國企業報》記者就這一問題采訪了全國政協委員、陜西省渭南市副市長高潔。
高潔表示,銀行貸款作為小微企業獲得資金的主渠道,其信貸支持力度與小微企業的社會貢獻和資金需求不相匹配。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迫切,融資渠道單一,從而推高融資成本。
據了解,我國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平均在6%左右,網絡借貸利率約為13%,小貸公司等類金融機構利率為15%—20%。加上咨詢評估公證費等,綜合資金成本遠高于國有大中型企業,融資成本高擠壓企業利潤,加劇違約風險,形成融資難上加難的惡性循環,嚴重制約企業可持續發展。
2015年以來,為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金融政策,為小微企業提供增信分險和優質金融服務,并取得了積極效果。
“但是,在政策運行中也引發的一些問題。”高潔說,例如,銀擔合作推進未達預期,政策協同效應不明顯。銀擔風險分擔機制要求商業銀行分擔10%—20%的擔保風險,銀行擔心自身風險敞口增大,參與度不高,銀擔合作呈現擔保一頭“熱”,銀行一頭“涼”的現狀。
同時,商業銀行過于強調盈利和風險,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意愿不強烈。一是商業銀行具有高負債、高杠桿率、高風險的行業特點,趨利避害是其商業邏輯;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具有明顯的公共屬性,與作為市場主體的商業銀行出發點有所沖突;二是小微企業自身管理不規范、抵押物不足,信用風險大,銀行管理成本較高,惜貸怯貸比較普遍;三是銀行總行信貸政策與地方分支行業務條線不銜接,盡職免責制度未有效落實,風險容忍度等考核指標未及時調整,信貸乘數效應未有效發揮。
還有就是商業銀行經營模式較為傳統,不能更好地滿足小微企業的需求。高潔解釋,商業銀行將主要精力放在大中型企業身上,對小微金融產品開發關注不夠,業務難以做專做精;銀行風控體系風控標準高,強調資產抵押;銀行審貸時間過長,一般都在半個月以上,不能適應小微企業多頻次、小額度、個性化、即還即貸的信貸需求。
高潔建議,借鑒德國“小微銀行”做法,設立“小微銀行”,或者把小微金融明確到現有的具備條件的銀行中,建設各類金融機構及社會力量各司其職、功能互補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以解決小微企業長效融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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