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區法院探索“勝訴即退費”改革,在訴訟服務中心開設專門窗口。
谷城法院深入走訪案涉“爛尾樓”項目。
買受人對棗陽法院成功騰退的案涉廠房進行簽收。
老河口法院法官對當事人進行案后回訪。
近年來,湖北省襄陽市兩級法院始終秉持“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建設者,案案都是營商環境試金石”的理念,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不斷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和透明度,以控制成本為核心,持續推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走深走實。
“小切口”推動“大變化”
敢于創新,先行先試,才能創造出更多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
2022年以來,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指導先行改革試點工作創建,在全市法院全面啟動先行區創建工作,以“小切口”的改革,推動營商環境的“大變化”。
“官司贏了之后,法院主動聯系我退還訴訟費,當天就退到了我的賬戶上,謝謝李法官!”日前,一位案件當事人致電襄州區人民法院法官李宏展表達感謝。
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襄州區法院探索“勝訴即退費”改革,實現在法律文書發生效力后一個工作日內將勝訴方預繳但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進行退還,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我們在立案環節就引導當事人預先填寫‘勝訴退費’銀行賬號確認書,銀行賬號錄入后,自動回填至‘勝訴退費’辦理系統,實現一次錄入,全程使用。”該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可保障訴訟費用在一個工作日內退還至勝訴方。
據統計,訴訟費“勝訴即退費”改革在襄陽全市法院推廣以來,共退費4764筆,涉及金額4194萬余元。
近日,谷城縣人民法院參與創建的“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改革事項也成功通過驗收。
2022年,谷城法院積極參與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先行區創建活動,并被省營商辦確定為推行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創建點。
谷城法院主動作為、積極探索,以襄陽天隆置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為依托,認真開展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創建活動。案件進入重整執行階段后,谷城法院根據方案中確定的重整執行制度,分別對企業在金融、稅務、市場監管、涉訴執行、社會保險、招投標等方面進行信用修復。同時,谷城法院及時在“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添加相關信息,及時反映企業重整情況,直到企業重整方案執行完畢,企業達到信用修復標準,以嶄新的面貌走向市場。
打通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
執行工作是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生效法律文書嚴格依法履行,實現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最后一環。
2022年,襄陽市兩級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4.77萬件,結案4.55萬件,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結案率99.89%,執行信訪辦結率100%,終本案件合格率100%,執行案件執結率95.38%。
一系列執行措施的落實落地,讓當事人獲得感得到有效提升。
買受企業通過司法拍賣程序競得廠房,卻因案外人拒絕交付,不能順利入駐。近日,棗陽市人民法院對該“法拍房”進行強制騰退,順利將案涉廠房交付買受企業。
據了解,棗陽法院在執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時,發現被執行人某公司名下除一處廠房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遂將該廠房及地上附屬物予以查封。后經評估,棗陽法院決定前述廠房進行司法拍賣。
2月6日,某公司競得該廠房,棗陽法院作出裁定書,裁定廠房及地上附屬物歸買受企業所有。然而,買受企業在入駐廠房安裝機械設備的過程中,遭到了兩名原租賃戶的抗拒。棗陽法院得知情況后,迅速向兩案外人送達遷出房屋通知書,并責令他們限期搬離,但是兩名案外人無動于衷。
執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反復做兩名案外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不配合執行的嚴重法律后果。經耐心釋法明理,其中一名案外人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搬離,但另一案外人吳某依舊拒絕搬離。
4月18日上午,執行干警來到案涉廠房,與案外人吳某進行再次協調溝通,勸其主動交付鑰匙,但吳某仍拒不交付,并離開現場。
為維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讓投資者安心投資、放心經營,執行干警決定實施強制騰退。為確保此次執行行動公開、公正,執行干警特邀社區人員、公證處人員到場,對騰退工作進行現場監督,并全程錄音錄像。整個騰退過程分工明確、職責清晰、平穩有序。經過2個小時的清場,最終圓滿完成了對案涉廠房的騰退,并將其順利交付給買受人。如今,買受企業已順利進駐并開始了生產經營。
“一案一評估”傳遞司法溫度
近年來,襄陽市兩級法院堅持將善意文明貫穿于司法辦案的全過程,全面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強化對涉企案件全流程的精細化管理,堅持“一案一評估”“一環節一評估”,實現線上線下評估率100%。
今年2月,樊城區人民法院收到了某線纜公司起訴某電力公司的起訴狀,同時收到了線纜公司的保全申請。
原來,2019年,該電力公司為購買線纜,與線纜公司簽訂《電線及電纜附件采購合同》,合同總價款為580萬元。此后,線纜公司依約交付了貨物,而電力公司于2021年陸續支付部分貨款共計117萬元后,向線纜公司發送企業詢證函,確認了欠付貨款金額,卻一直未再支付剩余貨款。
今年,多次催款均無果的線纜公司將電力公司起訴至樊城區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貨款463萬元及違約金。同時,線纜公司提交保全申請,請求保全電力公司名下銀行存款469萬元,以迫使電力公司盡快還款。
為將訴訟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降至最低,承辦法官在審查保全申請的同時,對雙方企業進行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我們了解到,線纜公司由于發展需要,急需收回這筆拖欠已久的貨款用于生產經營。而電力公司由于資金周轉緊張,一時無法全額還款。”承辦法官說,“但電力公司經營前景良好,應當具備還款能力,也無轉移企業資產等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風險。”
“財產保全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尤其是對企業當事人,一旦采取保全措施,其生產、經營、發展都有可能受到巨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導致被訴訟和執行活動拖垮。”考慮到這一點,承辦法官與線纜公司多次溝通,釋法明理,“根據電力公司的經營現狀,保全并非必要措施,一旦采取保全措施反而會給電力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影響電力公司的還款能力,也阻斷了雙方再次合作的路徑,建議你們暫緩申請保全,法院將盡最大努力做調解工作,爭取實現雙方的共贏。”
法官的耐心勸解,讓線纜公司急切的態度有所緩和,同意暫緩保全,并同意由法院組織調解,若七天內無法達成一致,再申請財產保全。
為盡快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承辦法官主動前往電力公司,與負責人見面溝通,說明線纜公司急需資金周轉的難處,建議電力公司換位思考,同時闡明財產保全對電力公司可能造成的影響,終于促使電力公司提出了較為詳細的還款計劃。
近日,線纜公司以雙方達成庭外和解為由,向樊城區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該案圓滿解決。
助力危困經營主體重振再生
一直以來,襄陽市兩級法院致力于豐富經營主體救治渠道,對符合產業政策、具有挽救價值的企業,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債務重組、預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債務危機,盤活經營資產,引導誠信主體脫困重生。
近日,老河口市張集鎮一處停滯多年未動工的商住樓工地上,重新響起了機器的轟鳴聲,給小鎮新區又帶來了一絲生機。
轟鳴聲的背后,是一起耗時3年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該案經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簽訂和解協議,伙伴關系得到修復。
2019年9月,陳某、劉某委托胡某建造位于張集鎮新區的商住樓一幢,并簽訂房屋承建協議。此后,胡某按照協議開始施工。直至2020年7月,項目工程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階段,陳某、劉某卻由于其他生意導致資金鏈斷裂,無法履行付款義務。
2021年7月,胡某將陳某、劉某訴至老河口法院,要求陳某、劉某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承辦法官積極調查研究,開展經濟影響評估,在認真分析案情、走訪現場后,認為本案如果一判了之,即便胡某勝訴,陳某、劉某的現金流已經被套牢,案件很難執行到位。且此時案涉項目還未完工,拍賣工作也難以進行,其結果很有可能是“案結事難了”,原、被告雙方將陷入實際問題難以解決的死局。
與此同時,承辦法官在走訪過程中發現,案涉項目地理位置優越,預估后期經濟效益應當不錯,如果項目就此停工,不僅原、被告雙方之間的經濟糾紛無法解決,當地也會平添一棟“僵尸樓”,法院還會增加一個執行“老大難”問題。
在權衡利弊、仔細分析后,承辦法官根據項目建設情況以及雙方當事人履行能力,提出由資金實力雄厚的原告胡某與其中一名被告陳某合作繼續完成剩余工程,另外一名被告劉某拿出適當補償并退出本項目的解決方案。承辦法官結合當地的未來發展走向,向胡某講述項目合作的優勢,建議原、被告各取所需。在承辦法官耐心調解下,原、被告三人順利和解,并簽訂和解協議,相關款項迅速履行到位,工程得以繼續進行,該案得到圓滿解決。
從開始針鋒相對的原、被告雙方,到現在合作共贏、化干戈為玉帛的“新拍檔”,法院本著“定分止爭、案結事了”的理念,克服種種困難,向當事人闡明利弊,積極組織各方交換意見,獲得雙方一致認可。該項目的順利盤活也激發了當地經濟活力,解決了城鎮建設的“心頭之患”,得到了鎮政府的贊許。
“早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已有多家商戶打聽項目的具體情況,并準備進駐開店、生產經營,但由于原、被告雙方的糾紛,項目建設無法正常運行,商戶們也只能駐足觀望。”老河口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該案了結、確定項目可以正常開工運營后,現已有多家商戶繳納定金、預定鋪面。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據了解,襄陽市兩級法院將繼續強化“無事不擾、有求必應”的“店小二”精神,致力于以最優營商環境、最佳比較優勢、最低制度成本,為經營主體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司法保障。(王洪 丁俐 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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