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大會強調,要持續用力、精準發力,堅決打贏優化營商環境、凈化政治生態整體攻堅戰,加快打造營商環境升級版,為經濟穩定增長和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和政治生態。在既有成果的基礎上再接再厲,借鑒其他省市先進經驗,加大系統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加快打造營商環境升級版,是我區全力推動營商環境建設再深化再提升再突破的一條現實路徑。
打造良好營商環境需精準發力
優化營商環境是世界各大經濟體應對國際環境大變局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國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提升企業競爭力的迫切需求,更是走高質量發展之路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培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新冠肺炎疫情還在反復,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內外部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因素增多,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壓力較大。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釋放內外消費潛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優化營商環境無疑是極為重要的舉措。當前,各省市地區以起步即沖刺、開局即決戰的姿態,全面掀起優化營商環境的熱潮,開展了一系列實踐探索。我區也在突破現有體制機制框架下進行了改革創新。在“十四五”開局之年,內蒙古圍繞優化營商環境進行的改革攻堅取得了積極進展、收到了明顯成效。市場主體更多、更活了,民間投資更穩、更快了,企業負擔更輕、融資更便利了,網上辦事更便捷、更高效了,政府監管更公平、更到位了,市場環境更規范、更法治化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看到,我區營商環境整體處于全國中下游水平的狀況還沒有根本改變。取得的成果還是初步的、階段性的,基礎并不穩固,進展也不平衡,存在差距和不足。必須持續用力、精準發力、久久為功,實現營商環境的根本好轉,用良好的營商環境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助力。
正視營商環境的差距與不足
根據北大光華管理學院發布的《中國31省份營商環境研究報告2020》顯示,內蒙古營商環境指數為44.97,全國排名第25。分區域比較,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中排名靠后,在西部地區和絲綢之路經濟帶中均在區域內各省均值以下。中科營商環境大數據研究院最近發布的《中國營商環境指數藍皮書(2021)》顯示,內蒙古營商環境指數得分為36.12,居全國第29位,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50.70。
統計結果明顯指出:無論是總體排名,還是分區域比較,內蒙古營商環境均處于落后水平,與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步伐力度和取得成效靠前的地區相比,我區尚有較大差距和不足,已經嚴重制約了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營商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內蒙古邁向高質量發展新征程中一個非解決不可的問題。對于我區而言,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先導向工作。
營商環境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沒有最優,只有更優。市場是不斷變化的市場,營商環境也應隨著市場的變化不斷優化。必須以鍥而不舍、馳而不息的決心和毅力,把營商環境建設不斷向縱深推進,把目前營商環境改善的好勢頭保持下去,決不能有差不多了、該松口氣、歇歇腳的想法,決不能有初戰告捷就鳴金收兵的想法,決不能有初見成效就見好就收的想法。
借鑒“他山之石”促進鞏固提升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進一步激活市場主體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關鍵是需要用更好更優的營商環境為經濟發展賦能。在這方面,內蒙古還需向其他省市學習先進經驗,因地制宜加以借鑒、復制、推廣、創新,加快打造營商環境升級版,推動營商環境邁上一個新臺階。
簡政放權“精減”到位。簡政放權就要將權力下放到地方,下放給市場主體,推進各類審批服務便利化。如,北京市開辦企業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等改革,將申請營業執照、公司公章、申領發票、社保登記4個環節精簡為 1 個環節;杭州全市域范圍將開辦企業、設計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員工參保登記各環節整合為“一件事”,實行開辦企業 “一日辦結”;銀川市打破區域行業限制,推出“1+N”多證聯辦審批模式,實行準入、準營“一件事情、一次辦好”,實現一天內辦完企業開辦事項。
放管結合“監管”到位。“放”的同時也要“管”,放管結合要規范執法和創新監管模式,不斷提升執法效能。如,深圳市推行信用監管,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覆蓋企業服務、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多個領域;上海市實行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制度,推動市場監管、消防等多個行政執法領域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衢州市推行精準監管,在一窗受理云平臺中嵌入行政審批、行政監管等五大領域,實現公共信用信息評價、聯合獎懲、紅黑名單等信用協同應用,推行信用容缺受理和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
做實服務“便利”到位。良好的營商環境首先一定是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從各地優化營商環境的方案看,主體內容是抓“便利化”改革,本質是為企業從建立、運營到發展壯大提供高效、便捷的市場環境。北京市9大政策體系中,深化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改革、提高企業開辦效率等7項內容與“便利化”密切相關;廣東省6項改革中有5項直接指向“便利化”;浙江省則率先推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所有條款均是圍繞為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化”部署的改革任務,以此倒逼簡政放權。
政策資源“組合”到位。在促進營商環境優化的工作推進上,很多地區并不是就某個領域進行單獨發力,而是注重整合政策資源,注重政策的系統集成,打改革的“組合拳”,既有“面”上的綜合部署,又有“點”上的細化舉措。如,上海市出臺了1個行動方案和11個專項行動計劃,探索推出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西安市制定5大工作方案和21個行動方案,將政府職能轉變與優化營商環境有機結合;浙江省不斷細化改革內容,精進改革手段,推出優化營商環境“10+N”便利化行動方案,在手續、時間、成本、數據共享等重點問題上一一予以突破。
改革特色“標識”到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一些地區既注重突顯“便利化”這一共性特征,又注重彰顯各自的個性特征,力求緊密結合地方實際打響“標識性”“旗艦式”改革品牌,提升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知名度,努力爭當優化營商環境的示范引領標桿。如,上海市、深圳市、廣州市突出的是“國際化”,把改革的落腳點放在開放型經濟上,重點在外資準入、金融開放、跨境貿易、擴大進口等領域開展先行先試和重點突破;江蘇省注重“法治化”,在激發和弘揚企業家精神、保護財產權和知識產權、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等方面出臺了有力舉措;浙江省、山東省和遼寧省側重“數字化”,在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政務熱線“一線連通”、智慧城市多領域應用等方面開展了有益探索。
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到實處
對于其他地區的先進經驗,還需認真總結、思考,提煉出符合內蒙古實際的具體優化舉措和方案。在實際工作中做到循序漸進、有的放矢,系統性、精準化推進,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到實處。
改革指向要突出重點。優化營商環境的首要任務要突出“便利化”,要以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為依托,將“便利化”作為企業和群眾實際需求的校準坐標來抓落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開展“法治化”“數字化”“國際化”等改革。最終檢驗營商環境優化的重要標志和特征是“陽光化”,能夠普照類型足夠多的市場主體,不管是大型企業還是中小微企業,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讓其在陽光充足、雨水豐沛的營商環境里茁壯成長。
優化方案要量身定制。我區的資源優勢和產業政策與其他地區相比是具有明顯區域差異的,在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既要借鑒先進經驗,也要結合內蒙古區情,因地制宜、量身定制,適應新變化、新需求,找到適合自身的具體優化舉措和方案,將其作為改革的切入點,將現有改革優勢放大,更好地發揮改革紅利的撬動作用,并在“撬動”上做文章、找思路、找舉措,進一步豐富內涵、拓展外延,把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作為“牛鼻子”,牽引各領域全面深化改革。
政策體系要系統集成。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抓頂層設計,做好總體改革方案的制定,更要抓政策落地。做好專項行動方案和細化改革舉措的制定,將每一項具體工作都納入到優化營商環境的辦事環節、辦事時限和工作流程的整體工作體系中,形成一系列配套制度法規體系,優化制度體系內部之間的協調和銜接,使改革體系愈加完善。充分調動相關職能部門的積極性,聯動起來加強政策研究,以此推動相關制度合理規范修訂。整合相關部門職能,厘清各部門職能邊界,分清職能權屬,實現權責清、邊界清、職能清,進而統籌推進營商環境政策組合起效。
各項政策要用好用活。優化營商環境不僅要注重研究地區政策,更要注重研究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發展戰略,吃透各項政策內涵,做好相關政策配套。認真研究和評估各項政策的協調性,確保中央政策與地方自主創新政策相協調,短期政策與長期政策相協調,人才、金融、財政、稅收等政策相協調。在此基礎上,借助重大戰略和有利政策之機,找準自身比較優勢,創新獨特“招式”,用好用活中央和地方政策,讓各項利好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作者單位:內蒙古黨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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