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
豫政〔2021〕18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建設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以下簡稱周口農高區)是省委、省政府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精神、推動我省農業高質量發展和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舉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4號)精神,現就進一步支持周口農高區發展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精神,緊扣“農、高、科”建設發展要求,以黃淮平原高質高效農業為建設主題,以小麥為主導產業,以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效益和綜合競爭力為核心,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現代農業創新高地、人才高地、產業高地,將周口農高區建成小麥產業創新發展引領區、黃淮平原高質高效農業示范區、全國鄉村振興典范區。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年底,小麥全產業鏈創新發展的格局基本成型,農業科技經濟一體化建設初步完成,帶動全省、服務全國的示范引領作用全面提升。高新技術企業新增10家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省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新增10個以上,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省級以上創新創業平臺新增10個以上,累計轉化各類成果100項以上,推廣新品種、新技術300項以上;年總產值達到350億,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提高到4.5%,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100%,年收入超過10億元的涉農龍頭企業新增6家以上。
二、強化科技引領,建設現代農業創新創業高地
(三)強化創新主體培育。制定周口農高區科技型企業成長路線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對整體遷入的省外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規定直接確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省財政按照企業規模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補。加大對“瞪羚”企業、科創板后備企業的引進培育力度,可“一企一策”給予支持。建立周口農高區科技型企業、科創板企業后備庫,向金融、創投機構推介企業融資需求信息,政府投資基金、科技貸等對入庫企業給予優先支持。積極布局省級以上星創天地、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引導新型職業農民、返鄉農民工、大學生、留學歸國人員、科技特派員等到周口農高區創新創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稅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周口市政府)
(四)建設創新研發平臺。支持周口農高區建設高層次創新研發平臺。省財政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給予一次性300萬元補助。對績效評估良好的省級以上科技研發平臺給予穩定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五)集聚優勢科教資源。支持國家小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小麥玉米作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生物育種產業創新中心、小麥國家工程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在周口農高區建設研究示范基地。支持國際玉米小麥改良中心—中國(河南)小麥玉米聯合研究中心等國際研發合作平臺在周口農高區建設分中心。支持在周口農高區建設涉農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教育廳、周口市政府)
(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周口農高區科技創新計劃,推動以小麥為主的糧食作物新品種選育、高效栽培、土壤質量提升、病蟲害防控、氣象災害防御、農業廢棄物利用、農副產品精深加工、過程農業等方面的共性關鍵核心技術取得實質性突破。(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氣象局)
(七)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在周口農高區建設小麥、玉米、甘薯育繁推基地,規模達到500畝以上的,周口市給予不低于60%的土地流轉費財政補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與企業合作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成果轉讓收益用于獎勵成果完成及轉化人員的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達到100%。(責任單位:周口市政府、省科技廳、財政廳、教育廳、農業農村廳)
三、強化產業集群,建設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引領高地
(八)加快農業產業集聚。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向周口農高區集聚。優先將落地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納入省級項目資金支持范圍。優先支持落地的非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并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的政策優惠。(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科技廳)
(九)推進國家級產業示范基地建設。支持周口農高區加快建設高標準農田,支持在周口農高區創建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農產品骨干冷鏈物流基地等,并落實相關配套政策。(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十)大力培育區域公共品牌。支持周口農高區以市場化方式舉辦高層次小麥產業與鄉村振興論壇。支持培育一批市場影響力大、社會認同度高、綜合競爭力強的小麥等糧食作物品牌,新增一批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等品牌產品。(責任單位:周口市政府、省農業農村廳)
(十一)加快建設智慧農業。支持周口農高區加快建設5G網絡、現代物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數字化基礎設施,積極引進現代智能化農機裝備,推動現代信息技術、智能化技術與農業生產深度融合。構建農業大數據平臺,完善數字化管理技術體系,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氣象局、通信管理局)
四、強化人才支持,建設現代農業產業人才高地
(十二)精準引才用才。支持周口農高區根據需求編制緊缺人才、團隊數據庫,精準引進緊缺人才、團隊到周口農高區創新創業。對帶項目、帶技術、帶成果的人才和團隊,河南省中原科創風險投資基金、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省級政府基金在評估后可按照市場化方式予以股權支持,周口市在土地保障、平臺建設、科研項目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周口市政府)
(十三)集聚高端人才。對周口農高區全職引進的院士等頂尖創新創業人才,按照有關政策,省財政給予500萬元的個人獎勵補貼,其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剩余部分分5年逐年撥付;對認定為河南省高層次人才的,給予相應的獎勵補貼和生活補貼;對符合條件并入選“中原英才計劃”(引才系列、育才系列)的,給予50萬元至200萬元的特殊經費支持。賦予周口農高區高端人才引進更大自主權,對剛性入駐和柔性引進的院士等高端人才,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和年薪制等取酬方式,給予股權、期權、分紅等長期激勵。(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科技廳、省委組織部)
(十四)打造基層科技人才隊伍。優先選派科技特派員和產業科技特派員服務團在周口農高區開展創新創業和科技服務工作,加強周口農高區基層農技推廣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農業科技人員素質提升計劃和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加強對返鄉農民工、大學生村官、鄉土人才、科技示范戶等的培訓,培養一批愛農業、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鄉村振興帶頭人。(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農業農村廳)
(十五)加強服務保障。支持周口農高區設立人才工作服務中心,建立“人才綠卡”制度,實行“一站式”“一對一”政務服務,引進人才購房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限限制,可享受個人貸款利率優惠,其子女可享受入園入學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周口市政府)
五、擴大對外開放,建設現代農業開放高地
(十六)拓展對外科技開放合作途徑。加強與境內外先進地區合作,爭取重大科研項目、科技成果、創新平臺在周口農高區落地,可“一事一議”給予重點支持。支持周口農高區企業在生物育種、種植技術、精深加工、產品出口等方面與國外高等院校、研發機構、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全方位合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周口市政府)
(十七)建立保稅物流平臺。支持周口農高區對接河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支持申建并完善周口保稅物流中心(B型)設施和功能,提供跨境電商海關監管服務,在重點國際市場建設海外倉,利用跨境電商擴大出口。對符合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的范圍內免征關稅。做好出口農產品原產地簽證工作,指導出口農產品享受協定稅率,促進農產品出口。(責任單位:鄭州海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貿促會)
(十八)加強國際貿易合作。推動周口農高區搭乘國際航班、中歐班列(鄭州)、鐵海聯運班列等,暢通與貿易伙伴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農產品運輸渠道,擴大進出口貿易。(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鄭州海關)
六、創新體制機制,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見效
(十九)完善推進機制。成立由分管科技、農業農村工作的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科技、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金融監管等部門和周口市政府分管領導任成員的周口農高區建設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全面推進周口農高區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農業農村廳)
(二十)改革管理體制。按照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完善管理體制機制,鼓勵周口農高區探索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實際的分配、激勵和考核機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減少政府對周口農高區相關事務的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責任單位:省委編辦)
(二十一)加大資金支持。省財政統籌整合資金,加大對周口農高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農業技術推廣等的支持力度,推動相關資金向周口農高區集聚,促進周口農高區快速發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科技廳)
(二十二)加強用地支持。加大省級統籌調劑力度,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對周口農高區予以傾斜支持。對符合我省確定的優先承接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二十三)深化金融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和周口市在現行政策框架下設立現代農業領域創業投資基金,支持農業科技成果在周口農高區轉化落地;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周口農高區基礎設施建設。創新信貸投放方式,鼓勵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依法合規開展農業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信貸業務,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和商業性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和農業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引導風險投資、保險資金等各類資本為符合條件的農業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提供支持。(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河南銀保監局)
(二十四)探索“五地一產”入市路徑和方法。支持周口農高區探索“五地一產”(農村集體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和集體經營性資產)入市路徑和方法,鼓勵涉農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開發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綠化苗木、農業基礎設施抵押貸款產品,盤活農村集體資源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責任單位:周口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
(二十五)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提升周口農高區公共服務能力,在項目立項和債券資金安排上,對“標準地”改革、灌區節水管網系統改造、道路建設等項目給予傾斜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
(二十六)建立完善容錯糾錯機制。積極營造探索創新、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對因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出現失誤,以及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研項目實施等科技創新過程中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符合程序規定、勤勉盡責、未牟取非法利益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依規免除相關責任。(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審計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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