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推動私募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2024年4月29日
關于推動私募股權投資行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充分發揮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在服務科技創新、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中的重要作用,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基金體系,吸引更多資本助力湖北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制定如下措施。
一、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打造股權投資高地
到2026年底,力爭全省注冊基金數量達到2000只以上,基金管理規模每年增長20%,30家以上頭部機構落戶湖北,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對全省高質量發展的貢獻度明顯提升,逐步成為具有全國較強資源配置能力、創新策源能力和協同發展能力的股權投資高質量發展高地。
(一)招引頭部機構落戶。對新設或新遷入滿一年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在省內有實際投資項目的,所在市(州)政府可按其實繳到位注冊資本(扣除省級及以下國有投資基金出資部分)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給予其管理人一次性落戶獎勵。各地要將招引頭部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納入招商引資績效考核范圍,加大市場化招引力度,吸引境內外頭部機構來鄂落地,對招引頭部機構有重大貢獻的管理人核心團隊(高管)、中介機構、行業商協會,所在地政府可給予一定獎勵。
(二)做優做強本土機構。支持長江創投、武創投等平臺型基金管理人開展股權激勵、項目跟投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鼓勵省內行業龍頭企業、上市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主體發起或參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支持產業鏈鏈主企業開展股權投資,對鏈主企業設立的CVC機構,可比照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給予相關專項政策扶持。加強與頭部機構合作,打造一批在國內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市場化、專業化、價值化一流基金管理團隊。
(三)建設私募股權投資集聚區。加快私募股權投資機構聚集發展,支持武漢市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風投創投中心,推動襄陽市、宜昌市打造立足本域、輻射周邊的產業資本中心,鼓勵其他地方結合實際優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發展空間布局,培育一批專業服務能力強、政策扶持力度大、行業管理水平高的私募股權投資集聚區。私募股權投資集聚區要結合實際制定財政獎勵、人才引進、租金補貼等專項扶持政策,明確“一站式”服務部門,提升信息共享、資源對接、交易撮合、法律咨詢等質效。
(四)建立私募股權投資準入快速通道。優化登記準入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新設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注冊。
(五)開展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企業登記試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契約型股權投資基金財產進行投資的,在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名義列入所投企業股東名冊時,注明該契約型股權投資基金名稱。
二、拓寬資金募集渠道,吸引帶動社會資本
(六)推動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募資多元化。支持股權投資機構通過債券、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多渠道募資,對保險資金、社保基金出資我省股權投資機構,且用于投資省內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積極予以出資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募資用于對國家重點支持的科技創新領域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七)強化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功能。充分發揮200億元省政府投資基金的杠桿作用,支持市縣設立區域政府投資基金,重點聚焦天使投資、科技成果轉化、綠色低碳、軍民融合等市場失靈領域和產業,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力爭2-3年內,省級政府出資實現10倍以上放大,形成超過2000億元的政府投資基金群。
(八)提高國企投資基金放大效應。探索適合股權投資行業發展特點的國資監管和考核辦法,構建早期項目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完善基金整體核算、市場化估值的績效評價體系,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建立與國企投資基金配套的監察審計制度和盡職免責機制。充分發揮500億元省級國資母基金作用,撬動各方資本,加大對高新技術領域中小企業培育孵化、省級戰略性重大產業和重大項目投資力度。力爭2-3年內,省級國企投資基金參股基金目標規模達到6000億元以上。
(九)建立健全投資聯動機制。加強政府投資基金與國企投資基金協同聯動,有效發揮國有資本引導帶動作用,助力賦能我省重大戰略部署和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建立省市縣聯動機制,按照市場化原則相互參股基金,省政府投資基金對區域分母基金的認繳出資比例上限提高為25%,省內財政及國資出資比例上限提高到90%,減輕市縣政府出資壓力,降低社會資本募資難度。
(十)積極爭取國家級基金資源。推動國家級基金在我省設立專項基金或投資我省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項目,做好與國家級母基金、中央企業基金等的對接服務,為重大股權融資項目落地提供配套保障。
(十一)深化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推動湖北自貿試驗區武漢片區QFLP試點創新,拓展投資領域和投資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QFLP試點管理人在中基協登記備案。
三、加大優質項目供給,促進資本賦能實體經濟
(十二)建立優質項目儲備庫。圍繞我省五大優勢產業、九大新興特色產業,加強優質項目挖掘,梳理建立科技型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科技成果轉化和上市后備“金種子”“銀種子”等備投企業或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為承接股權投資落地提供有效載體。建立優質項目儲備庫信息發布機制,開放企業和項目資源,促進與股權投資機構信息共享、匹配對接。
(十三)打造綜合服務對接平臺。依托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建設股權投資線上綜合服務平臺,聯通行業主管部門、股權投資機構與企業、項目的信息對接。依托湖北科創企業“智慧大腦”建設創業投資產融對接平臺,精準匹配科創企業融資需求。建立上市后備資源與股權投資機構雙向推送機制,引導投資機構投資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科研成果跟蹤對接機制,推動資本與科研成果耦合。
(十四)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鼓勵各級政府投資基金通過參股配資等方式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在我省設立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風投創投基金。發揮100億元“楚天鳳鳴”科創天使基金作用,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重點實驗室建設。對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我省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足一定條件的,給予其管理機構最高累計不超過300萬元獎勵。健全完善覆蓋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并購重組投資等服務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體系,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科技創新、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智能制造、綠色低碳、數字經濟等重點領域。推動開展投貸聯動,加大綜合金融支持力度。
(十五)鼓勵基金引入招商項目。對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引入重大項目和社會效益明顯的項目,以及通過重組及并購等方式引進符合我省重點產業鏈發展方向的項目,各地可按照“一企一策”原則或按實際落地項目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基金管理人獎勵。
四、營造行業良好生態,激發投資市場活力
(十六)提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專業化水平。各地要組織監管部門、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財務、法律、風控等專業培訓,提高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在投資退出、合規運作等方面的能力。實施股權投資卓越人才計劃,加大對高層次、專業化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培育更多懂科技、懂產業、懂金融的復合型投資人才。
(十七)優化信用環境。健全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管理人和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并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推動相關信息在政府投資基金評審、產業扶持政策申請審核等環節的運用。
(十八)暢通股權投資退出渠道。建立股權投資被投企業上市后備庫,加大上市輔導服務力度。支持國企、上市公司、有實力的民營企業設立產業并購基金。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推進實施國資基金份額進場交易。引導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投資基金(S基金),支持股權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份額轉讓、被投企業并購重組、實物分配股票等方式退出。
(十九)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創業投資機構和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合伙型創業投資機構,選擇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個人合伙人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建立完善證監、發展改革部門創業投資企業登記備案信息與稅務部門的共享機制,做好政策精準推送,簡化申請程序。
(二十)加強監測評估。強化行業主管、金融監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對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登記注冊信息、備案信息的共享互通,建立全口徑統計指標體系。跟蹤監測機構展業情況,動態評估、分類施策、扶優限劣,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對私募股權投資行業整體發展情況、政府投資基金和國企基金運作情況、對市縣帶動情況進行分類評估。依托有關專業機構或行業協會,編制全省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年度發展報告。
(二十一)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私募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影響行業發展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統籌協調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為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發展創造有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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